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穿书女配只想带着满级农场去修仙 > 第177章掘地三尺(1/3)
    冷御一下午都在打坐,牧云初没有闲着,留君慕夏在原地等着,她和王朗去周围探索。

    时间珍贵,可不能就这样浪费了。

    跟着牧云初十几次采到珍稀灵草的王朗都麻木了,“告诉我,你是天道的亲生女儿。”

    牧云初脚步一顿,“我爷爷是剑峰的峰主。”

    王朗敢说天道是牧天齐的儿子吗?他打了自己一个嘴巴,双手合十,一连说了好几声的罪过。

    “看到那棵树了没有,直觉告诉我,那里有古怪。”牧云初指向前面的歪脖子树,故作高深。

    “真……真的?”王朗有些不信。

    眼前的歪脖子树约摸五米高,不止长得歪歪斜斜,还秃了半边枝干,树皮干褐翻起,躯干缠绕着不知名的藤蔓。

    怎么看都是普通的一棵老树。

    牧云初对幻术极其敏感,这树虽然形态是树,摸着也是树,但它真的就不是树。

    牧云初用手指圈了个位置,“这个位置。”

    “什么?”王朗不解。

    牧云初瞥了她一眼,“阵眼。”

    “哦哦!”王朗抽剑一刺,歪脖子树像镜子一般破碎,呈现在面前的是一座草屋。

    竟真的是幻境!王朗呆了。

    这牧师姐有点东西啊。

    牧云初率先迈步进去,草屋里一尘不染,就像有人在刚打扫过一般,两人却没有发现人的踪迹,只在正堂看见一人的骸骨。

    骸骨穿着青衣,上面刻画着玄妙的符纹,隐隐还发着灵光,端坐在蒲团上,前面还有一个干净蒲团。

    【主人在青恪尊者的骸骨前签到,获得灵犀笔一支。】

    灵犀笔能做到笔随心动,心里想什么,灵犀笔就能给你画出什么,是作画制符的不二法宝。

    牧云初脸上露出一丝笑意,想起在骸骨前不合适,又飞快敛起。

    根据现代看小说的经验,牧云初指着那蒲团,严肃道:“你去,磕三个响头。”

    鉴于一路上所发生的事,王朗对牧云初信任不已,毫不犹豫地就磕了三个响头。

    骸骨坐着的蒲团发出耀眼的光,光芒散去,骸骨与青衣皆已不在,一个光团倏地飞进王朗的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