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就是要收费的强迫教育
只能说“舶来品”被人“断章取义”,“去其糟粕”。
当然,在后世中国还有一句话,那就是“免费的才是最贵的”。
那么在大明,有没有类似的教育?
其实是有的,这就是社学,区别于官学、私塾和族学的一种教育方式。
官学,自然就是官府在各府县开办的学堂,有朝廷任命的教谕负责教授,只不过针对的是有功名的读书人,一般都是秀才才有资格入学。
私塾和族学,则是类似于私立学校的性质。
而社学,最早起源自元朝,明朝建立以后得以继续发展。
社学形成于元代,盛行于明清,带有“普及教育”性质。
“社学者,一社之学也。百又十户为里,里必有社,故学于里者名社学”。
社学一般由绅民捐办,负责启蒙本社童子,童子年长有成,可参加地方儒学的入学考试,中试者进入儒学,成为儒学生员。
社学在全国普遍设立,洪武八年诏令各地“延师以教民间子弟”,但仅过数年就因弊端丛生,下令停罢。
至洪武十六年,又诏令民间自行延聘师儒,建立社学,不准地方官员干涉,社学遂在全国推广开来。
古代读书成本实在太高,就是私塾也未必多少百姓读得起,族学也只有大家族才能办的起来,而官学招生名额有限。
因此朱元璋为了鼓励百姓识字,当然更是为了推广大明律法和自己思想,于是参考元制,号令各地建立社学,由地方政府帮助民间办学。
既然是捐办,所以社学在古代还有个名字,那就是义塾。
义塾是由私人出资兴办的学校,以教授宗族及乡里子弟,它与官宦富贵之家族学的不同之处在于可接纳乡邻子弟入学,具有服务一乡一社的性质。
只不过,社学好坏,大多看地方主官对教育的重视程度而定。
弘治十七年,朝廷再次明令各府州县建立社学,并规定民间幼童年龄在15岁以下者,应送社学读书。
江西的社学在这个时期就有较大发展,并在全国具有独特地位,这主要得益于李梦阳、王阳明两人。
明正德年间,李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