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自建帐以来:罗马汗国记 > 第五百五十章 希腊没有哲学,只有不断的复读(4/6)
存在过的。那时,罗马的社会风气已经出现了变化,在社会上层中,出现了不结婚、生育率下降的问题。

    一般来说,生育减少,是因为下层民众无力提供足够的资源养育子女,但罗马的问题,在社会上层也出现了。

    因为贵族权力的下降,联姻的需求随之降低了。而且,由于生活富足,他们不需要子女照顾,也能在奴隶和仆人的照顾下过完一生。罗马妇女的地位也比希腊社会中更高,上层妇女拥有财产,不需要男人来养活,也能够自行出席社交活动,因此结婚的意愿也下降了。

    奥古斯都对此深感忧虑,希望用法令扭转这种情况。除了奖励生育,抬高多子女母亲的地位,还想了各种方法。

    奥古斯都认为,家庭的稳定是生育的前提,然而当时的罗马上层热衷于离婚,有些贵妇甚至一年就要换一个丈夫。为此,他制定了《尤里乌斯正式婚姻法》,规定必须找到七个证人,经过繁琐的认定,并且经过元老为首的委员会裁决,才可以进行离婚。通过故意增加离婚的难度,来试图维持家庭的稳定。

    除此之外,他还要求罗马的公职人员带头多生孩子。无论是公民选举公职人员,还是元首任命官吏的时候,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都会优先考虑子女多的人。

    罗马的官职有个“休职期”,要求在卸任一个职务之后,需要等一段时间才能上任上一个,以免出现垄断。而奥古斯都规定,有几个孩子,休职期就可以减少几年。那些子女多的公职人员,甚至可以无缝连任。

    同时,奥古斯都还对单身女性额外收税,并且剥夺老年单身女子的继承权,没收其大额财产。而老夫少妻这种不利于生育后代的“非礼”婚姻,也在制裁范畴,这样的家庭,一旦丈夫死去,妻子也会丧失对他财产的继承权。

    这些措施,都是他精心设计的,有些方法,在其他文明都能找到同样的例子,不能说不用心。但是,实际效果却依然不好。

    塔西佗后来记录说,奥古斯都的法律,并未能使人们对结婚和成家立业感兴趣。上层社会经常通过假结婚及收养子的方式逃避制裁,不要孩子依旧是一种时髦风尚。这一系列努力,最后还是失败了。

    在郭康看来,奥古斯都的努力,都没有针对原因本身,而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