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晋末长剑 > 第九十七章 商路(4/5)
绢六匹。你且为我算下,五亩宅园,如果拿半亩来起屋,剩下四亩地可种多少枣榆,又可种果蔬几何。”

    王惠风低头写算了起来。

    “这里不对。”邵勋伸手指了指,不小心碰到了王惠风白嫩的纤手。

    王惠风用眼角余光瞟了邵勋一眼,见他凝眉看着纸上的字,心无旁骛,看来方才是无心之失。

    她顿时有些脸红,不是害羞,而是对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惭愧。

    在她的认知中,邵勋什么样的女人不可得?又何必纠缠她呢?呃,她显然忘了父亲王衍曾经说过的话——或许是选择性遗忘吧。

    “一户百姓年收八十斛粮、六匹绢。如果两年三作,则收粮更多。如此,耕作两年半便有一年余粮。枣榆、果蔬还能卖钱,再养些家禽、牲畜,日子便好过许多了。”王惠风看着纸上密密麻麻的字迹,欣喜不已。

    白纸之上,按照邵勋习惯,横竖罗列了理想情况下一户农民的家庭收入。

    粮食:至少80斛,多至百斛。

    布帛:约六匹。

    桑木:如果桑树栽种十年,按最低标准五十株计算,五十根桑木可卖四五千钱,均分到十年,每年四百余钱。

    宅园收入:五亩宅园,有半亩起屋就够了,剩下的完全可以利用起来,即“满园植葵藿,绕屋树桑榆。”

    榆树三年可将荚、叶卖之,五年可作椽,十年可制碗、瓶等各种器皿,十五年可制车。

    作为除桑树外最重要的经济树种,榆树的种植非常普遍,十五年的经济周期内,每棵榆树产生的经济效益当在三百文上下。

    如果在宅园内种植枣、榆各十棵,均摊下来年收入在四百钱上下。

    菜畦收入:看种哪些,收入天差地别。

    家畜收入:以二猪、五鸡的汉代标准来说,已经不少了。

    出卖劳动力收入:此项暂无,因为农闲时间要操练或发役。

    “是不是觉得自己在做一件很了不起的事?”邵勋看着王惠风欣喜的面庞,问道。

    王惠风点了点头,问道:“真能做到吗?”

    “努力去做就行了。”邵勋说道:“此事伱亦有大功,将来事成,史书上少不得记你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