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历史军事 > 我在盘庚迁殷时发起翦商 > 第367章 审判(中)(3/4)
也乐得清闲。

    此外就是犯错就该惩罚,不会因为你具体进行了什么事情是正义导向,就对你不惩处,顶多就是裁断的时候给你降低刑罚。

    “族长,罪我们可以认!但这不能解决问题!这个贱人……就这么用爵位冲抵了?”

    一下子,不少人讨论起来。

    辛屈稍微顿了一下,大体能听到,其实大家都认为没啥大不了,偷情这种事情太多了,野合也是遍地都是。

    觉得诸姚这群人,有点小题大做了。

    “肃静!”

    敲着惊堂木,镇住了现场后,才说:“我说了,有辛氏只认登记婚,你们不曾在衙门登记,那么就你胡搞乱搞,只要你和你的家人养得起孩子,那无所谓。

    并且在最开始立户的时候也有规矩。

    一户只有一个宗子或者宗女,剩下的都是庶出。

    家产按照一半一半的继承分配。

    宗子或者宗女继承一半,另一半归其他庶子分配。

    在立户的时候也说了,只要立了户,得了爵位,就是我有辛氏庶人,他们将会得到我有辛氏的诸般律法庇护。

    当初你完全可以选择,不认这个孩子,只挂在其母名下,承袭其母的爵位,或者与其母商量,将次子置于孤儿院中。

    如果选择留下来,有辛氏会给你们均田,孩子长到对等年岁,会给你们家田。

    怎么,享受了有辛氏的免税额度,现在开始要通过殉葬坑杀这个孩子,难道认为这个孩子年岁不够,就可以随意处决?

    殉葬虽然一直没有管制,但这不是你们用来谋财害命的手段!”

    辛屈作为法律制定者,才不会傻呵呵的跳入“正义”,他要的是“秩序”。

    至于“正义”与“秩序”之间的“公平”怎么达成,自然是“利益”做为砝码来平衡天平。

    辛屈直接说他们是为了姚姓的利益,选择借殉葬的借口,来残害这个叫做长哥的小子。

    “可是……”

    “长哥,入籍,庶人。”辛屈冷冷的说,“根据有辛氏的诸般律令规矩,无端杀人。

    主观故意者,判斩首,可用爵位冲抵免死。

    死者为庶人爵,尔则需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