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有人叫救命,明曦就过去了,刚把手伸过去,看见落在水里的人是庄母,顿时就要把手抽回来。
这功德不要也罢。
庄母却跟拽住了救命稻草一样,死死地抓住了明曦的手腕,指甲都要嵌入她的皮肤里,这一刻庄母是真的害怕了。
没有人想死。
哪怕嘴上说着活不下去了,但是好死不如赖活着。
死了,才是真真正正地失去一切。
哪怕是蝼蚁也会拼尽全力想要活下去。
求生,是刻在所有生物的dna里的。
庄母死死地抓紧了明曦的手,眼球突起,满心的希冀:“救我!明曦!救我!”
那么多人,只有她伸出手来救她。
看来这个贱丫头到底没有忘记是谁把她养到这么大的。她就说嘛,庄明曦不可能突然就改了性子,她一定是在装。
故意装成冷漠的样子,好让他们不再打她的主意。
可是这怎么可能呢?
儿女和父母本来就是绑在一起,互相吸取对方养料的,父母的财富和地位,能让子女享受到好处。同样的,子女有出息,父母就会趴在子女身上吸血。
父母之爱子,为之计深远。
但不是所有人都配当父母。
明曦看着庄母掐进自己皮肉里的指甲,皱了皱眉,朝旁边的人问道:“不好意思,有没有刀?”
刀?
她想要干什么?
旁边的人迟疑了一下,还是飞快地从包里掏出一把水果刀给她。
明曦拿着水果刀,干脆利落地朝着庄母的手腕砍了下去,那只是一把普普通通,削水果皮的刀,但在明曦手里却仿佛什么凶器一样。
轻而易举就连皮肉带着骨头,整整齐齐地看到了庄母抓住她的手腕。
庄母嗓子眼里发出了一声惨绝人寰的惨叫声。
听到这声音的所有人都忍不住头皮发麻,一时间鸦雀无声,都用一种畏惧害怕的眼神看着明曦,眼神里从原本的轻视变成了几分忌惮。
人善被人欺。
越是秩序混乱的时候,越狠的人反倒能够震慑住一些不怀好意的人。
明曦抖了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