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生1983,从卖小龙虾开始 > 第1216章 闻名于中东(2/3)
要是上半身,哪怕你穿了防弹衣。”

    “四百米内,一厘米左右的钢板必然穿透,能防护的只有三厘米左右的钢板,可这只能保证子弹不击穿,但子弹击中后巨大的动能,会瞬间从钢板上,传递到你的身体,然后是内脏。”

    “那感觉,就像是有人拿着一柄重锤砸在你的上半身。”

    “基本上也就死定了。”

    “战场上,防弹衣就没什么用。”

    李星锋点了点头,这一点他是知道的,防弹衣这东西,最多就防护一下手枪子弹和流弹,正儿八经的命中,防弹衣起不了任何作用。

    “这枪,要是两百米内命中四肢,瞬间就能把四肢打飞了。”江国庆从李星锋手里拿过八一杠,然后塞进了枪袋里,有些感叹的说道。

    李星锋看着江国庆,心里直呼卧槽。

    你小子这表情,那是在缅怀个啥?

    就那么喜欢看血肉横飞?

    “国庆,这个枪,这么残暴?”

    “锋哥,枪被发明出来,就是用来消灭敌人的,不残暴就没有意义了。”

    这话倒是没错,李星锋点了点头。

    “那锋哥,咱们拿哪个枪进山?”

    李星锋眨着眼捉摸了下,一把抄起五六半:“就这个吧,还是这个枪方便一些,身后也能背,还能侧面挎着,很不错。”

    “八一杠太残暴了,遇到野兔,一枪下去,兔子半拉身子都碎了。”

    江国庆点了点头:“其实,锋哥你要打猎,可以选小鬼小本子的三八大盖,那枪准,六点五口径的子弹威力小,对动物肉体破坏不会太大。”

    李星锋摇了摇头,他不喜欢三八大盖,起步就五公斤,比五六半重三斤的样子,端着都累人。

    而且弹仓只有五发,打一次就要拉一次栓,麻烦的要死。

    还是五六半更加顺手。

    “那行,锋哥,下午咱俩找个没人的地方,我带你去试试枪,最起码保证你在一百米的距离内准确打中目标。”

    李星锋兴奋的点了点头。

    下一秒,蒋秀琴推开客厅门,探头喊道:“吃饭了,你俩还磨叽啥,都等你们呢!”

    “多大人了,吃饭还让人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