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驰欢轻轻颔首。
他屈起轻敲了下丝茧,确定这东西可以承受自己身体的重量以后,就捏着鼻子顺着匕首划出来的那个口子钻入了其中,“嗯。”
“想必以虫族的脑容量,应当不会再怀疑什么了。”
一脚踩入那略显粘稠的液体之中,路驰欢的半条腿几乎都被泡入其中了,那感觉说不上来的古怪,就像是踏入了沼泽之中般。
很黏。
他勉强定了定神。
强忍着不适深吸了口气,然后又是稍微后退了几步,从储物环里面拿出照明设置以及修补丝茧所用的丝线、粘合剂等等东西。
“开工。”
路驰欢张口咬着照明设备。
然后将丝线穿入针中以后,他便是顺着丝茧上的纹路小心翼翼地将划开的口子重新缝合,这种事情他以前看路明鹤做过几次。
毕竟。
路女士的针线活儿并不是很好,而路驰欢小时候又过于的顽皮,热衷于爬树又或者是玩捉迷藏,因此时不时就会把裤子或者衣服弄破。
一开始路女士还头疼不已。
后来教了自家大儿子几回以后,见他无师自通地学会了好几种缝补的针法,于是索性将修补路驰欢衣服的这项艰巨任务、直接交给了对方。
路明鹤向来聪明。
外加上网上的信息资源丰富,所以后来路明鹤甚至能在破洞的衣服又或者是裤子膝盖上绣上一点圆滚滚的可爱小动物。
每回路驰欢穿到学校去的时候,总会引起其他小朋友的羡慕。
正因为如此。
路明鹤每次用针线缝补衣物的时候,他基本上都要乖乖趴在旁边、下巴垫在自己的手臂上,然后目不转睛地看着路明鹤的动作。
这个习惯一直持续到他上大学为止。
所以。
路驰欢看了这么多年。
其实多多少少也从路明鹤那里学到了一两点技巧,现在穿针引线的时候虽说有几分手生,但是却也并不打扰他将丝茧上的口子缝合完整。
这会儿。
他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丝茧上的那道口子,拿惯了枪械以后那只手便是显得特别的稳,那道匕首划出来的口子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