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人在大明,无法无天 > 第316章 带着朱元璋吃涮羊肉!!百姓们的生(3/4)
在还没有辣椒,但是清汤火锅那热烫的爽感,还是令老百姓们吃得浑身冒汗。

    老百姓们之所以如此多人家庭聚餐一般得来下馆子。

    一来是因为这家馆子的味道好;

    二来,难道不是因为生活条件变好了吗?

    曾经的老百姓们过日子过得抠抠搜搜紧紧巴巴,哪有什么钱财来下馆子。

    可现在不一样了,遇到节日之时大家在外游玩一天,也有钱来改善生活了。

    生活条件的变好,都是润物细无声当中发生。

    四人进去,后边护卫又另找一桌,他们四个人坐一桌,没有到楼上的包间,就在大堂里边,看着老百姓们吃得开开心心。

    老爷子很喜欢,这样的景象。

    或许到了明朝的中后期,皇家已经变成了最大的地主。

    就只想着搜刮民脂民膏供自己享受。

    可是在开国的朱元璋和朱棣这两代。

    他们父子两个人还是想着要让老百姓们的日子过得好一点的。

    坐下来之后点了几盘羊肉,时间不长就看到铜锅,架在了桌子上,下边放上木炭,细细地把熬好的大骨头汤蒸腾着。

    随着咕噜咕噜冒着气泡,陈寒端起了一盘切成薄片的羊肉放下去。

    “这新鲜吃法便是羊肉赶紧下锅,水沸腾,羊肉薄,一会儿就熟了。”

    说话的功夫他筷子夹着的羊肉就熟了,他取出来,蘸了蘸芝麻酱,吃一口,满嘴都是鲜嫩和羊肉本身的香味。

    “不错不错,原汁原味,这芝麻酱,调的也非常的不错,一口下去满嘴的肉香,好好,非常不错,来,尝一尝,尝一尝。”

    火锅这种吃法,有一种说法是从元朝忽必烈时代开始的。

    主要是因为当时元朝军队到处打仗,没时间定下来要吃一顿好的。

    所以就随时带着一口锅加上水,然后把切得非常轻薄的羊肉放在下面一会儿就熟。

    快吃快走,这种方法,曾经在京师在北平的一带比较流行。

    但随着把蒙古人给赶走之后,大家比这种似乎不太雅观的。

    但是到了现在,所有人生活富足之后,倒又慢慢能接受这种快餐式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