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了,证据也早就被处理干净了,隐蔽性不比这仓库高多了,何必废那么大劲儿把尸体运到仓库呢?沙比都干不出这么脑残的事儿。
至于除了大门之外的唯一可能入口,也就是仓库的通风管道,那就更不可能了,先不说其他房间的通风管道能不能通向仓库,就算通了也不容易精准的找到仓库。
而且就算通风管道那个宽度人能在里面爬行,可尸体呢?尸体可不会爬,把尸体放进通风管道,然后自己再进去,推着尸体前进,到达仓库后再用尸体把仓库的通风管道口撞开,最后将尸体从通风管道丢下去?死者死亡到现在都没有超过一个小时,这尸体就得有个九十多斤,得是个什么超人才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到这么离谱的事情,完全不可能,所以尸体只能是从仓库的正门运进来了。
夜长流风捏了捏耳垂,开始重新思考起了小推车运送尸体的可能性,首先凶手对餐厅各个工作人员分工还有行动路线都非常清楚,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出现在哪里,也清楚在哪个时间段搬运尸体才不会被同事们发现,但也无法保证不会被瞎溜达或者找不到卫生间到处乱蹿的客人发现。
算上慢性毒药毒发的时间,凶手也就只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凶手一个人在一个小时的时间里,既要控制住受害者不让她发出求救声,制造出引人注意的动静,又要在她毒发后转移她的尸体,又要伪造现场,再处理掉案发现场留下的血迹之类的线索,怎么忙得过来呢?
或许调查方向从一开始就错了,之前所想的一切都是建立于凶手是一个人行凶行动得出的,所以才会觉得不论是哪种方法都是破绽百出,几乎不可能做到完美,可如果凶手不止一个人呢?如果他(她)有同党呢?那一切就都有了新的可能了。
分工明确的话,只需要两个人就完全可以做到,一个人引诱死者将有毒的食物吃下,并秘密将她叫到真正的命案现场,用迷药将死者迷晕,用口球之类的东西堵住死者的嘴巴,将其困在一个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逃脱,并且不会引人注意的地方,等到死者死亡之后,将死者装入箱子或者袋子中,将死者包装好,用小推车运到仓库里,将那里伪造成命案现场。
而另一名同伙只需要在第一个人运送尸体和伪造现场时,躲在暗处观察,有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