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开局59年,人在南锣鼓巷 > 第266章 上山打猎吃烧烤(3/4)
可能很差),也有几分几率碰上白天不睡觉的野猪。

    像陈锋这种有主角命,运气滔天的,几乎心想事成。

    在爬到第六座山头时,算起来走了快二三十里路,总算有一家倒霉鬼主动送上门了。

    一条山谷小溪边上,仅有巴掌宽的溪流,在干涸的山谷中央流淌。

    两头大野猪,带着六头小野猪,正在溪边喝水。

    来福这次很聪明的没有叫唤,它自然发现了对手阵容“强大”,不能鲁莽行事。

    不过世界是公平的,人类进化出可怕的智慧,动物也进化出专属的生存能力。

    野猪的嗅觉很灵敏,能闻到11公里外的食物,甚至两米深雪下的一颗核桃都可以闻到,简直就是狗鼻子。

    来福和陈锋的气味,已经被它发现了。

    但之前他们没有靠近,吃饱喝足的大野猪,懒得搭理他们。

    不过陈锋很不识趣地靠近,已经有了“取死之道”。

    巨大的身躯转过来,锋利的獠牙对着陌生的领地入侵者,粗壮有力的前爪,不断刨着松软的溪边卵石。

    嘴里发出“哼哧哼哧”几声,似乎在发出威胁,也是在提醒家人。

    这一家子一齐对着陈锋,做好了冲锋陷阵的准备。

    “你们都这么肥了,就奉献出来,把地盘让给你们的孩子吧!”

    拿着系统给的无声手枪,在两头大野猪冲锋的一刹那,他开枪了。

    几头小野猪靠近几十米内,察觉陈锋身上的“恐怖”生命气息,吓得立即掉头就跑。

    “算你们识趣。”

    大摇大摆走过去,把两头超过三百斤的野兽装进自己的空间里。

    看了下手表,已经是11点半,快要12点了。

    “来不及回家吃饭了,就在这里吃吧。”

    找了一个掉落的大石头,坐在上面,用附近的石头垒起一个简单的石头灶,拿出上山时捡到的干柴引燃。

    随手挑选了空间里面一只肥白鹭,在溪边用井水处理干净,直接烧烤起来。

    白鹭的肉质细嫩,口感十分不错,甚至在鸽子肉之上。

    不过白鹭肉有腥味,需要用一定的烹饪技术进行处理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