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了。这个也没有赚取什么牌价市价差额,牌价是有,但是他是高于市价买入,按照牌价卖给国家啊,哦不,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在银行贴现,等待到期承兑本息。
细节来了,员工用自己的90元现金和领到的18元福利代金券合计108元买到了市场价104元的国库券,又以90元现金卖给李星火个人,员工是没赚钱,可是李星火又给员工发了18块福利代金券,这18元代金券违法吗?公司员工领取福利怎么违法了?老板多发点可以兑换公司产品蔬菜的代金券当福利怎么违法了?这点就让人头大了。
李星火拿到国库券之后抵押给银行流程没问题,他领取国库券本息也没问题,毕竟都是不记名的。
那么问题来了,他怎么还钱。是等到国债到期兑付的时候,先左手把钱还了,右手从银行那里接过国库券,然后塞回去办领取国库券本息吗。
有人骂街了,这不是脱了裤子放屁吗,银行直接就把息差打到他私人账户不就完了吗。
第二种就是他不还钱,到期先走兑付本息,然后银行内拿走该拿的本息,多余部分打给李星火账户。这个流程违不违法?这就是考验大家法学常识的时候了。在金库里的抵押物国库券从国债变成现金了,银行怎么办,只能做抵押物升值处理。李星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银行申请将抵押物转化成现金,填一份表就行了。既然是现金就能直接用来还款啊,多出来的国债利息不就只能打进他的个人账户了吗。
一切流程合法合规,滴水不漏,众多银行、财政和央行的领导吵翻天了也没商量个结果出来。最后还是从老下属那里吃了一颗养荣丹后年轻十岁的总会计师说了一句公道话,国家信用和法律的威严必须维护,既然没有违法就是合法收入,国民的合法收入收到国家保护。李星火才顺利的拿到了巨额利息。
上面一锤定音了,李星火只好含泪收下了40亿国债利息减去贷款利息的息差收入582亿,扣除还给代理商贷款的利息和各种手续费杂费,净赚56亿。那些没有到期的国债则是按照贴现率合理折价卖给了央行,扣除成本净赚34亿。也就是说现在李星火中行个人账户上躺着9亿不用交税的合法个人收入。
这种事就没法上新闻了,上新闻那不是鼓励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