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大明:都是皇帝了,谁还当木匠 > 第144章 宗室条例(3/4)
   福王朱常洵被废的消息就好似某种政治信号,在短短不到五天的时间里,朱由校已是接连收到多起来自于各府县有关于宗室不靖的奏本。

    与此同时,以首辅方从哲为首的三位阁臣,在结合吏部给事中杨涟的奏本基础上,会同垂垂老矣的宗人府\"宗令\",正式草拟了一封新的\"宗室条例\",交由朱由校批阅。

    沉默少许,将手中奏本内容尽收眼底之后,朱由校终是在身旁司礼监掌印的手中接过御笔,于奏本末尾批示了一个\"允\"字。

    旋即,这封\"沉甸甸\"的奏本便由司礼监掌印太监王安亲自护送,交还至西华门外的文渊阁。

    次日清晨,一份全新的\"宗室条例\"便由六科颁布,并以星星燎原的速度迅速传播京师的大街小巷以及两京十三省。

    其中最为重要的内容,便是朝廷正式废黜了宗室享有两百余年的诸多\"特权\",其中便包括了令地方官员最为头疼的\"刑罚统一\"。

    依着太祖朱元璋定下的祖制,宗室子弟若是违反律法,除宗人府外,有司官员均无权审问。

    但在这份新的宗藩条例当中,天子朱由校正式允准\"刑罚统一\",宗室违反律法者,地方署衙可直接审理,事后报予宗人府备案即可。

    除此之外,宗室也被正式赋予科举,务农,经商等权利,不再享有诸多限制,但宗室无论身份高低,经商或务农均需要按照朝廷律法一并课税,世袭罔替的宗室藩王们也不可置身事外。

    至于底层穷困潦倒,但苦于没有身份玉牒,无法享有\"户籍\"的宗室们也可由地方署衙在征询宗室本人的前提下,出具\"堪合\",可拥有属于自己的名字,但爵位不可再继续传承,日后也不再享有朝廷俸禄。

    当然,对于宗室藩王们最为渴望的\"自由\",朱由校在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之后,也做出了一定\"让步\"。

    这份新的宗室条例规定,凡宗室藩王对于朝廷做出\"贡献\"者,皆可允其出城自由行走,在封地府县内皆不再加以限制。

    但若是想要离开封地,仍需提前报予朝廷允准。

    当然,何谓对朝廷做出\"贡献\",完全取决于大明天子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