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的利润。
银行也不怕这些办理了贷款之人,携款跑路,都是按照市场价协商放款的,人款能跑,但资产可跑不了。
有了足够的信誉之后,那些地主老财们,这才开始逐步的信任这些银行,一些老银号,再见识了国立银行推出的各种刺激存款的招数之后,也都纷纷想要模仿。
但却被新成立的银监局给掐住了脖颈,这些钱庄,虽模仿国立银行,也推出各种的存款利息,及资产抵押贷款,但却是还玩老一套的九出十三归的把戏。
一些被坑了的商贾,将这些个钱庄,给直接告上了地方大理院,最后大理寺宣判,地方钱庄,必须按照当地国立银行出具的贷款利息为基点。
不得再行老一套的九出十三归,随后,海瑞直接火速成立了一个银监局,规定,凡是涉及到贷款业务的钱庄,必须缴纳一定的保证金,银监局才能颁布允许办理贷款业务。
并且,银监局还规定,凡是超过五万圆起的贷款业务,必须有银监局的办事在场,钱庄才能放款,该合同才受大明律法保护。
否则便是伪合同,不受大明律法保护,事后,即使贷款人追讨抵押资产证明,告到大理寺,大理寺也会认定此合同无效,贷款人也只需将所贷之款足额补齐,便可。
这一条例出台,算是将那些个胡作非为的地方钱庄,给拿捏的死死的,不至于让他们将国立银行好不容易打开的局面,再次被他们给搅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