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源蹙眉,通过之前雷洪留在雷烈身上的印记,季源心中就隐隐对雷洪的想法有了猜测。
他是想夺舍雷烈的这副躯体。但他绝对不会想到,真正的雷烈被自己解决的干干净净,连渣都不剩了。
这是自己翻盘的机会所在。
“你可知道为何两大部落都对这炎核沙虫趋之若鹜?”
“因为炎核沙虫体内可是蕴含着神明的血液,它受到了神的眷顾。不仅仅是它,就连它诞生了上万枚虫卵之中,也有被神眷顾的宠儿,具备一丝微薄的神血。”
“那可是神血。哪怕只有一丝丝,若是能将其炼化,对于我等来说都是一场天大的造化。你以为老夫为何能打破血脉的桎梏,突破至星尊?”
“当年老夫跟着族里的高手们追杀炎核沙虫,也是被安排来它的巢穴夺取虫卵。意外之下,老夫获得了一丝神血并将其炼化,所以才有了今天的实力与地位。”
季源目光平静地看着雷洪。他的目的不仅仅在于获得神血。
“本来老夫以为这辈子依靠神血打破血脉桎梏,成就星尊初期的实力就到头了。直到老夫遇见了你。你的血脉浓度仅在雷枭之下,更有着雷枭不曾拥有的意志。最最重要的是,你在序列叁中是一匹不合群的孤狼!”
“若是老夫拥有了你的身体,再炼化更多的神血,哪怕是序列贰的人都不再会是老夫的对手!”
原来如此,难怪雷洪会在雷烈身上留下法印,难怪会让自己的女儿雷雅从中挑拨,让雷烈远离雷璃,住到她家去。
这一切都是在为夺舍做准备啊。
可怜的雷烈,不仅不被喜欢的青梅竹马所爱,反而后者想将其杀死,送给自己父亲夺舍。
悲哀,真是悲哀。
还好自己不是真雷烈,不然真就成苦主了。
“你可知焚魂金沙除了炼化到武器之中,可以灼烧敌人的神魂之外,还有什么效果吗?”
雷洪越说越得意,在他眼里季源就是砧板上的肉,已经任由他宰割了。
这些年他为了夺舍之事,不知做了多少准备,如今大事将成,他心中自豪不已。
“实话告诉你,将焚魂金沙打入人体内,可以将其神魂意识尽数磨灭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