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幸运,他所患的这类白血病,有现成的药物可以控制——仅限于控制,而非治愈。
而且他经营这一家出口针织品厂,在当时算是“颇有家资”。
但医生给他开得药,依旧吃不起——格列卫的售价是元一瓶。
什么概念?2002年,京城商品房的均价是4000多一平方。
陆勇吃这个药,吃了两年,相当于成功的“吃掉”京城的一套小户型。
之后的故事,大家通过电影都知道了。
说点现实和电影中不一样的。
2013年,沅江市公安局破获了一个非法销售信用卡的团伙。这类案件中,买卖双方均为犯罪,尤其是买家很可能会触及‘诈骗’类案件。于是同年8月,该地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曾经向该团伙购买过信用卡的陆勇。
在取证阶段,又找到了陆勇通过该卡向三哥方面汇款,用来采购并“销售”格列卫的证据。按当时的《药品管理法》,国外生产的药物必须在国内通过临床试验并拿到药品进口注册资格,否则便可视作假药。
于是陆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销售假药”两项罪名,于13年11月被批捕,后被取保候审。
后来,该案件开始发酵,公审也因为各种原因一拖再拖,截止至小说时间点,尚未开庭。
比较巧合的一点在于,格列卫的专利正好是在13年4到期,国内的药厂可以开始自行生药物。
于是阴谋论就来了——陆勇卖了快十年的“假药”没事儿,专利一到期,就被国内的药企送进去了……
(这个说法好像也挺有戏剧性的?可惜就算真的特不能这么拍……何况这么拍的话,那真就变成《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