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重回1981,从赶山开始致富 > 第124章 用渔网捕猎麋鹿(1/3)
    谁也没有想到,二号线上的捕猎,会迎来一个特殊的外援。

    一只健壮的狼崽子,突然出现在一块山石上。

    有些白灰的皮毛,让它和皑皑白雪融合到了一起。

    如果不是张耀阳五感敏锐,还真有可能就错了过去。

    原本他下意识的抬起了枪,就要扣动扳机。

    结果,在千钧一发之际,他突然想到了一只可爱的小狼崽子身影,于是,福至心灵的喊了一声。

    “霸天!”

    “是你嘛?你回来看我的吗?”

    霸天是张耀阳在清风寨捡到的一匹狼崽子。

    彼时,它才几个月大,看起来还有些孱弱,但很有灵性,在第一次吃上张耀阳给的肉块后,就跟着他一路跋涉,回到了村子里。

    当时,他的家里,还有十只更小的狼崽子,这霸天和它们相处不来,见面就干架。

    后来都是单独喂养的,而且,因为自由习惯了,猛然间被人栓起来养,霸天的精神状态,其实一直都不是很好,每次去见它,都是无精打采的。

    有一次,当张耀阳进山带着它时,它没有任何留恋的离开了,根本就不顾张耀阳有多舍不得。

    后面,又见到过一次,那个时候,霸天和一群野狼混在一起,将他们这些人给堵住了。

    当时,小峰因为要开枪打这些狼群,被张耀阳制止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小锋和他闹掰,带着另外两个从小在一起玩耍的同伴离开了。

    后面,没有人知道他们还活着没,总之,从那以后,大喜村就再也没有见到他们三个。

    张耀阳猜测,他们很有可能是进了一个毒气迷障一个地。

    在那里,还有好几个人,被他悄悄地扔了进去。

    同样的,这些人进去后,就如石沉大海一般,再也捞不出来。

    此时,再见到这只狼,张耀阳还是认出来霸天的模样了。

    长得变化的确是太,主要是身上的幼毛都褪干净了,此时长出来的狼毛,和从前的有些不大一样。

    还好,这个霸天的四只脚脚,有三只是有白袜子的,就剩下一只是黑袜子,看起来有些不太协调。

    果然,在听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