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我怎么不知道?”许承锦想也不想,矢口否定,“莫说是收学生了,她连知玄山都没出过!你也休要诓我说你自己上的知玄山拜的元戈,这种事一查便知。”事关元戈,他总显得格外激动些。
许承锦心思敏锐不好对付,元戈要的就是他此刻的激动。她言语轻哂间还有些漫不经心,好似自己才是那人心中位置更重的大弟子一般,“许公子这话未免太满了些,你也未曾日日同她在一起,如何就知她从未下过山来过盛京城?我遇着她的时候不过两三年前,那年夏天我中暑晕在郊外正巧为她所救,她说她采药时来了兴致下山走走遇见了我也算有缘,便教了我几日,后来她又来了几次,偶尔带两本医书给我,偶尔小住几日,她虽正式收我为徒,但这传道授业之恩总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许公子若是不信,去问夫君便是,我一早便同他说过了的。”元戈说着,面色已经带了几分凉意,“说来你我本也不熟,我与何人往来、从何处学的医术,似乎也不必向公子解释……看来许公子当真不胜酒力,还是早些回去吧。拾音,送客!”
她冷着一张脸,偏了头,一个眼神都懒得给的样子,理直气壮地发着脾气。
许承锦对她太熟悉了,就算“温浅”的的确确有个完整的过往,就算借尸还魂这样的事情寻常人根本不可能想到、也根本不可能相信,但随着不断相处下去,她身上作为元戈的部分只会越来越明显。譬如,她的脾气秉性,譬如,她的见闻与医术,再譬如,她拿不起的绣花针。
褪去最初对借尸还魂的惊惧之后,元戈就已经明白了,一个人不可能完完全全地替代另一个人,她活不成温浅,回不到元戈。
她就是她,不管是被叫作元戈的她,还是被叫作温浅的她,甚至被叫作甲乙丙丁的她,终究只是那个她罢了。
也许终有一天,她终将会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像晒旧衣一样,晒晒蒙尘的、属于上辈子的过往,但很显然现在还不是时候。
……
盛京城的秋风比知玄山的温和,盛京城的秋天却远不及知玄山的热闹。
漫山遍野的红枫、银杏,最是烂漫的景致,还有地面上一层又一层的枯叶,一脚踩上去,簌簌地响。从知玄山回来后,许承锦便自己置办了宅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