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蝶有些无语。
“老板,你这会出来,应该是有话要跟我说吧?”
要不然他也不会选择在我来的时候出现。
老板笑眯眯的看着我,“确实是有话要跟你说,就上次和你们一起来的那个老头,叫什么周……”
“周崇明?”我脱口而出。
老板点点头:“对对对,就是他。莫千山杀我之前,他曾来过这里,想要拿走我的镇店之宝。我俩还动了手,不过好在他当时受了伤,被我打跑了。那老东西不是什么好人,你可别被他骗了。”
“你留在这里,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我感觉他应该不只是想要提醒我这个。
老板咧了咧嘴,有些贱兮兮的说道:“当然,我也有私心。你应该拿到星月之屠了吧?到时候,我希望你能罩着我点,我愿意认你做大哥。”
不是,这是不是太奇怪了?
我跟他似乎也不是很熟,但他好像知道很多事情。
“老板,你怎么这么不要脸,人家比你小,你认他做大哥,想占人家便宜?”应彩蝶吸了吸鼻子,一脸认真地说道。
老板笑了起来:“如果按现在的身份,我确实是比他要大,但如果是他以前的身份,他比我祖宗还大。所以我喊他一声大哥,没毛病吧?”
“什么?”应彩蝶瞪了瞪眼睛,匪夷所思道:“你还知道他以前的身份?”
我也很奇怪。
老板是怎么知道的?
“嘿嘿,这个你就不用管了。”老板一脸期待地看着我,“大哥,你不介意多我这个小弟的吧?你放心,我绝对有用的。”
如果是别人,我肯定不会要。
但他,我倒是不介意。
我第一次见老板的时候,就觉得他不简单。
能在雾尸岭外面开旅馆,一般人可做不到。
“行吧!那你接下来是打算继续留在这里,还是?”
“目前我还得留在这里,等新的肉身到了,我再离开。”
听到这话,我的第一反应就是他要害人。
于是,我赶忙提醒了他一句:“你可不要滥杀无辜。”
“放心,我不会的。”老板立马向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