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快穿:拜金的我在年代文精致利己 > 第10章 不结婚不代表没男人(3/3)

    确定对方没结婚,四川籍,但在上海有房,收入颇丰,才同意跟他一起交往。

    当然不是以结婚为前提的,真要结婚的话,找什么样的男人都可以,但坚决不能找律师,不然的话就咱这财产,还能留得住?

    “娜娜,还挺佩服你的,女大学生竟然做个体户,但很显然你做的很不错!”

    这家伙挺会说话的,至于说他为什么愿意跟李娜这个臭卖海鲜的在一块!

    主要就是他好色,看上李娜这脸蛋儿了,作为律师,他是个极其圆滑善钻营的主,因为这个他还是他们那律师事务所的股东之一!

    为了赚钱,他什么活都接…略显没有节操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