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证据。

    我的建议是你继续回到夫家那边去,这样毕竟容易收集到证据。

    而且你俩同居期间收集到的证据,合法性会更高一些。

    比如一些照片、录音、影像、邻居的证词,很多你以妻子的身份去获取的话,在法律范畴内是允许的。

    我的建议是先撤销离婚申请,等拿到证据后,直接起诉离婚。”

    林月莲算是听明白了,现在离个婚真是太麻烦了。

    要是早两年还没修改法规的时候,说离就离了。

    “所以你的意思是,我还得假装跟渣男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