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要个孩子,白纸黑字,给命都不给人。

    告到哪里,都要不回人的。

    打死对方,对方也认,但就是不给人。

    所以公公婆婆没有想过卖她,她生了许家大孙子,又一心操持家计,在公婆眼里,她是许家的一切,怎么会想到典她。

    大郎也不会同意。

    他那个人是有些……

    憨妇几乎瞬间收起想到他的画面。

    后来,大郎、二郎走了,一部分银子留在她这里家用,另一部分银子给小妹治腿。

    憨妇知道,公公偶然会走上十里地给婆婆送吃的。

    公公做工更卖力了,除了做工,他还挖山货。

    小妹的腿能下地走路的时候,儿子一周岁正是好玩的时候。

    公爹从一道很缓斜坡上摔下来,昏迷不醒。

    银子如流水般出去,公爹的手指才能动一下。

    所以,她是自典。

    她将孩子和公爹交给小妹照顾,自典一年。

    偏偏时运不济,那年闹了洪灾。

    她跟着那家人逃了出来。

    那家人在她生下孩子后,不愿意多养一张嘴,偷偷将她典当……

    从那时起,她就不是她了。

    是可以任意典当的物件,是从这家到那家的货物。

    她跑过,有时候被抓回去;有时候是她都不知道跑到了哪里,被别有用心的人遇到,不要钱的带回去,再卖出去。

    她还见过那些漂亮的小姑娘,被精挑细选出来,卖到那种地方去。

    也见过那些看似讨喜的小姑娘、有手艺的婆子被卖到大户人家去。

    而她这样长相的妇人,进不了那些人的单子,就是遇上了,像看牲口一样看看她,摇摇头,就随意将她典卖。

    五年前她被卖到百山郡。

    穷乡僻壤,颗粒不收,她猛然意识到,当她连生孩子的价值都没有的时候。

    她才是真的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