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元。“不是,是这孩子想开始一段新的生活,不愿面对以前。”
孟鹤煜。“这是一方面,还有,他喜欢曼曼,觉得自己配不上曼曼,跑了,逃了。”
黎盈。“不能,小麦不喜欢曼曼,拿曼曼当亲妹妹看待。”
沈奶。“孟元说的对,孩子想开始一段新的生活。”
孟鹤煜。“上次在国,曼曼看见他了,他从五楼跳窗户跑了,可见有多不敢面对曼曼。”
孟元。“这都过了十多年了,可能那孩子也有家庭了,更不愿意接触以前的朋友和事了。”
黎盈。“可能是这样,曼曼说他脸上身上有伤疤,唉,肯定在外吃了不少苦。”
孟鹤煜。“不能,我们去的医院可是国高级私立医院,没点身价可去不起。
妈妈你放心,日后我遇到小麦哥哥,会帮你照顾他,怎么说他也救了我老婆一命,我感恩,我感谢。”
沈鹏抿唇笑。“你小子真懂事!”
孟鹤煜特别在乎形象。“那是,我妈妈的事就是第一重要的事。”
黎盈没在说话,十多年过去了,小麦都不肯回家看看,不会在搭理他们了。
孟鹤煜嘟囔。“小麦哥哥,多亲热,要是他不跑,说不定曼曼会嫁给他。”
黎盈很确定。“不会。”
孟鹤煜不信,在情窦初开的少女眼里,遇到一位温暖备至的大哥哥,他英雄救美挺身而出,足以震撼心灵。
留下深刻的印象。
不然也不能这么多年忘不了,伤到了脑袋也想要小麦哥哥回家。
那位大哥哥照顾她,体贴她,长得还帅,可能是她对懵懂爱情幻想的第一枝芽。
要不然不能爱屋及乌看上苏新皓,孟鹤煜一直不理解黎姿曼为什么会爱了一无是处的苏新皓三年。
今天明白了,替身,苏新皓长得像小麦。
苏新皓模样不丑,孟鹤煜第一次见他时,在京郊医院,他逼黎姿曼签离婚协议书。
那时候孟鹤煜仔细打量苏新皓的外表,要是他情绪不激动的话,可以用闲雅英俊来形容。
哈哈,孟鹤煜内心窃喜,真想让苏新皓知道这一真相,看他会疯到什么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