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后便提着裙摆进去了。
那个她碰过的手表至今还放在他卧室里。之前喜欢的游戏、聚会、运动,通通都失了趣味。
这样不够,在机场见面还不够,每次见完之后心里会更痒,更喜欢更心动。
他想出现在她身边。
于是他就来了。
他们的第一场戏,是相遇。
即将落幕的黄昏,橙黄光辉洒在每个角落。杂货铺门口摆着五颜六色的小玩意,老人坐在马扎上慢慢摇着蒲扇,黑猫趴在最后一片余晖上伸懒腰。
他刚以胜利者的身份从小巷子里出来,眼神漠然,唇角却是微翘的,一股麻木的得意。
手臂上青一块肿一块,下巴上的伤口往外渗着血,不觉得痛,只觉得那是他的勋章。
她背着沉甸甸的书包放学回来,还要给亲爱的妈妈去面包店买一筐牛角包带回家去。
牛角包是好吃的,表皮烤的金澄澄的,内里是奶香的松软,还有蔓越莓的酸甜。
她抱着筐子,有些走不动道了,正要拿一个吃着,忽而被人撞了一把。
快要稳不住的时候,又被人揪住书包带子,给拉住了。
好惊险,才没有把面包弄到地上。
她怔怔的抬眼,看见一个面相很凶的男生,穿着那种很旧的背心,身上还有很多伤。
他不出声,井水一样没什么波澜的目光落在她身上。
她觉得是他先撞她的,不愿意跟他说谢谢,抿着嘴巴往前走了。她心底有些怕,觉得那个人很危险,脚步越走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