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嘛,总体上来说,她还是很可爱的。

    是一只有点咋咋呼呼的小猫。

    既然现在,她已经变成他的女朋友了,那他对她的方式也得跟以前不一样。

    他现在已经不是高高在上的金主了,他现在只是一个爱她的男朋友。

    身为男朋友,就得学会温柔体贴、细致有耐心。

    她不高兴了,他得哄着。

    她发脾气,他得受着。

    平时还要给她准备小惊喜,哄她开心,把她当小公主来宠。

    虽然跟以前不太一样,不过蛮有意思的。

    如许清嘉所说,谈恋爱是需要两个人一致同意的,既然这样,那就把今天当做他和时苒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吧。

    司墨珩碰了碰许清嘉的肩膀,问道,“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准备一点东西啊?比如鲜花和钻戒之类的。我还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呢。你说谈恋爱的话,戒指应该戴在哪个手指上?”

    许清嘉生无可恋地看着他。

    都说了他母胎单身,他没谈过恋爱!

    一天天的,问的什么玩意。

    非要这么刺激他是吧。

    许清嘉没好气地回道,“无名指!”

    “可是那不是结了婚才能戴的吗?结婚戴左手无名指,谈恋爱戴右手无名指不就行了?”

    “那也行。你觉得粉钻怎么样?她喜欢粉色,粉钻应该比普通的钻石更能讨她的欢心。”

    许清嘉:“……”

    不想聊了。

    果然,兄弟一旦脱了单,和他曾经的美好时光就一去不复返了。

    他现在满脑子都是他对象。

    完全不把他当人看。

    许清嘉什么话都没说,司墨珩已经给陈杉发去了消息,让他去弄一枚漂亮的粉钻戒指回来。

    另一边,时苒开车去找楚词,和他一起挑选自己未来的家。

    前面几套,要么就是哪哪都合适,唯独价格不合适。要么就是价格合适,但哪哪都不合适。

    到了第五套,时苒刚一进去,就看到了巨大的落地窗。

    透过落地窗,就能把s市的江景尽收眼底。

    她绕着这套房子转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