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带着一丝埋怨:“不会穿这种细高跟,以后就穿粗跟的,或者干脆就穿平底鞋。”
“平底鞋跟身上的衣服不搭……不好看……”林月莲低声道,扁了扁嘴。
女人都爱美,她也不例外。
以前不打扮,那是因为没有条件,天天都要干家务,根本没办法打扮。
可现在不一样,她不需要做家务,平时上班也得时刻注意形象,久而久之,就养成了习惯。
“你穿高跟鞋走路跟跛脚一样,以后还是别穿了。”陆云峰不吝啬自己的毒舌。
林月莲扁了扁嘴:“哦。”
“把脚伸过来,别躲。”陆云峰凶巴巴道。
林月莲不敢忤逆他,只能把脚乖乖伸直。
哪知陆云峰直接用手握住了她的脚掌,把她惊得三魂七魄瞬间飘散。
男人掌心宽厚,掌肚上因为常年健身拿器材的缘故,磨出了不少老茧。
温热的手掌忽然包裹住她的脚,瞬间一股电流就从脚底窜遍身体,直通天灵盖。
林月莲僵愣住了,第一次有这种奇妙的感觉。
她猝不及防地想要逃避,把脚收走。
可男人不让,很霸道地握着她的脚掌,丝毫不嫌弃。
“这里扭到了,我给你揉一揉复位,待会再擦个跌打油,应该不会影响明天走路。”陆云峰自说自话。
林月莲却紧张到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心脏没有节律,莫名狂跳。
就是碰她的脚而已,为什么她心里有鹿群在乱撞呢?
尤其是这会儿两人的位置。
她坐在沙发上,比单膝跪着的男人稍微高半个头。
从她的角度看去,刚好可以看到男人低眉的样子。
认真地在给她揉脚,像是在修复一件珍品一样。
“老板……你不嫌弃我的脚吗?”
终于,她还是忍不住问出声。
她不出脚汗,脚底光滑,平时还会擦便宜的大宝,以防脚跟起死皮。
她保证自己的脚不臭。
但哪怕是这样,她还是不自信,觉得以老板的身份地位,是会嫌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