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搐着,然后还要爬起来,李龙过去又给头上敲了一下,这猞猁彻底不动了。
李龙喘着粗气,看着自己的战利品,一瞬间的兴奋之后,就平静了。
这家伙在活着的时候,看着很威风很酷,特别是那两只竖起很高的耳朵,很个性很别致,但当死掉之后,就感觉只是一具动物尸体,失去了美感,好像那一瞬间,皮毛上的光泽也消失了。
但无论如何,这家伙很值钱。
感叹了一下之后,李龙才感觉到自己还是挺累的,抬头往东看,太阳已经从地平线上露出头来。
提着这只猞猁,李龙辨别了一下方向,原本是可以直接横穿出去的,不过他还是犹豫了一下,按原路返回。
他记得当时碰到那头大马鹿的时候开了一枪,也不知道有没有战果。
说不定有惊喜呢?
当然,李龙也只是想想,毕竟那么大一头马鹿,得有两百多公斤吧?突然很随意的一枪能不能放倒还是个问题。
不过万一呢?真要放倒了,那怎么拿回去还是个问题呢。
走回到碰到马鹿一家那个位置的时候,李龙失望的发现,地面上虽然有血,但他并不确定这血是马鹿的还是猞猁的。
然后让李龙有些意外的是他发现了小马鹿的尸体。
那头小马鹿被猞猁咬穿了脖子,血流了好一摊,李龙猜测当时大马鹿把猞猁顶伤赶走的时候小马鹿应该还没死,不过也活不长了,后面隐约听到母鹿的叫声,应该就是它察觉到了孩子已经活不了了吧。
这头小马鹿大约七八公斤,李龙一手提了起来,无论如何,这玩意儿弄回去还是能美美吃一顿的。
至于说这是刚死的,那又有什么关系呢?刚死的才好,至少现在是新鲜的。
背着枪,一手猞猁一手小马鹿,李龙像是打了胜仗一样大步往回走去。
走回到小白杨沟的时候,李龙看到了孙家强正在地窝子那里生火,便喊了一声:
“老孙,弄啥呢?”
“做饭啊,哟,李老板,你这收获很大啊!那是啥?”
“这猞猁,这是小马鹿。”李龙不无得意的说道,“我回去收拾一下,中午去我那里,尝尝煮鹿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