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大一都是要上早八的。
他回寝室的时候,离上课时间还剩十五分钟,严汀雨已经在收拾背包准备出门。
当季求柘把其中一份早饭递给他的时候,他明显愣了一瞬。
不是,原来昨晚他说的,给他带早饭的话都是真的啊?
“当然是真的,都是一个寝室的,带个早餐而已。”季求柘仿佛会读心术,一下读懂了严汀雨的想法,冲他眨眨眼,浑身洋溢着青春气息。
严汀雨可耻地红了下脸。
当然,不是因为觉得爱情来了,而是单纯不好意思。
他从小家贫,还是个孤儿。
小时候没少受到莫须有的排挤,这导致他很长一段时间都性格孤僻,交不到朋友。
后来,在考上心仪的大学后,他想着人生已经迎来了新的启航,他必须做出改变,才试着打开自己,变得外向些。
在大学,他也能和班上的同学们聊几句,就是关系一般,只有孟岳不一样,总是借机会要他帮忙带早饭,还有趁机躲他动手动脚,好在他每次都给了钱,不然严汀雨还真不乐意。
像别人帮他带早饭这种事,他还是第一次。
“谢谢。”严汀雨接过,有些感动。
他不会矫情地拒绝,毕竟是对方的一片心意,而且从季求柘的穿着就能看出来,他完全不差钱,这种时候,反而接受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快上课了,我就先走了,你快叫温向烛起床吧,一会儿该迟到了。”
“嗯,我会的。”季求柘点点头。
严汀雨提着早餐,迈着轻快的步伐去教室了。
不光爱情,友情也能滋养一个人,今天一整天,严汀雨都容光焕发。
同样容光焕发的,还有温向烛。
当然,他维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好几天了。
温向烛和季求柘不在同一个专业,因此,他上课时通常都是一个人。
由于他是学校里出了名脾气差,不好惹的小少爷,班里人基本不敢往他跟前凑。
但教室就这么大,所有人都能注意到他这几天如沐春风般的好心情。
当然,有不少坐他附近,或者路过他身边的人,也闻到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