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喜欢医药,为了自己喜欢的东西甘愿去冒险,很是勇敢!如果白薇姑娘不喜欢医药,为了父母喜欢的东西甘愿去冒险,是又勇敢又孝顺啊!”
坐在一旁的欧阳凌霄急忙跟着附和道:“是呀!大哥,我早说过了,我们家白薇很勇敢!她是因为知道那百年续骨草极为的罕见,所以这才私自冒险的!”
欧阳龙葵听了这些话之后,有些懊恼的叹了口气:“许是在一起生活时间久了,我们倒是忽略了女儿的优点。”
以往女儿大胆,自己都觉得是不懂事,不听话。
可是如今,听见一个连女儿面都没有见过的洛欢儿这般评价白薇,他终于明白了!
自己还真是一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啊!
“应该是欧阳大夫对女儿的期望太高了,忘记了最原本的一些优点吧!”
欧阳龙葵:“……”
他看着洛欢儿,突然很是好奇,这个小姑娘真的只有十六岁吗?
“如若不嫌弃,你以后喊我欧阳叔叔!这位是我弟弟……呃,对于他,你喜欢怎么喊就怎么喊吧,不必按照世俗的眼光去论辈分。”
论辈分的话,欧阳龙葵自认自己这人能够做洛欢儿的大叔了。
但是自己的弟弟凌霄也才二十岁——
他实在是不好意思,让洛欢儿喊凌霄大叔。
“那我就喊你欧阳叔叔,喊他欧阳小叔叔吧!”
欧阳龙葵听见这称呼倒是觉得蛮亲切,他看向自己的弟弟——
欧阳凌霄的脸颊渐渐有些绯红,他别开脸,别扭的不说话。
听见白薇喊自己小叔叔,欧阳凌霄倒是没觉得不习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洛欢儿喊他,他就觉得全身很是怪异,还带着几分抗拒。
孤雁村距离欧阳龙葵所说的那座山确实是真的很远,一辆马车愣是走了两个时辰,才勉勉强强看见那座山。
从早上愣是走过了中午才到了那座山的脚下。
欧阳龙葵拿出马车食盒里的吃的递给了洛欢儿:“多吃一点,补充一下体力,我们一会儿爬山还要爬很久。”
洛欢儿不客气的拿过糕点,一边吃着一边观察这边的地形。
“这山上是不是很少有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