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量,一个小时就干完了。

    也就是对织毛衣没有兴趣,要不然不知道能织多少。

    安逸的生活差点腐蚀了她的上进心,得亏家里有个傅老太太,总是和她计较,倒是让她还有点斗志。

    衣服裁剪得得差不多了,就等点晚点回傅家的时候带回去缝线了。

    徐宛平难得过来家里玩,陆清萍就领着她和囡囡下馆子去。

    毕竟现在时间有点晚了,再去百货公司排队买布,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京城的东西,向来都是供小于求的,就像有许多人买不起新布做新衣裳,可是也有许多人等着有票有钱,可是东西的数量却没有那么多。

    下午再去百货商店,加上又不是新到货的日子,想买都难买。

    也只能等下次了。

    今天又确实懒得做饭,不如直接下馆子。

    现在的国营饭店师傅,做饭可是有一手绝活的。

    刚出门,在路口遇到了熟人。

    陆清萍停下脚步,眉头紧皱,陆清梅怎么又来了?

    她不应该留在老家的城市么。

    距离上次过来,也不过七八个月的时间,现在又来了。

    打量了眼环境,想要绕路,却不想,被和正在和林锦文拉拉扯扯的陆清梅看到了。

    想走也已经来不及了。

    陆青梅拽着林锦文,快步走了过来,挡住去路,上下打量着她,眼里的嫉妒,几乎要凝成实质。

    现在是夏天,真是日头高照,陆清萍穿了布拉吉连衣裙,脚上穿着一双小白鞋,头发没像之前那样编成一条麻花辫。

    反而是带了发箍,齐齐整整地梳在耳后,连额前的稀碎刘海都打理的很规整。

    整张脸面色红润,白里透红,似乎还长高了一点,都快赶上她的身高了。

    这身衣服穿上,气质可真像城里人,没有了那土不拉叽的模样,相比上次见面,整个人都神采奕奕的。

    不必说,便知道她这些日子的生活过得很好。

    陆清萍没有像她想象中的那样苦闷,反而是她,留在老家的城市,虽然托关系找到一份临时工的工作,但是因为,只读过村里的小学,没有什么学历和文化,转正都不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