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云靠在沙发里,她已经在这所“新家”住了一个星期,从前的随遇而安一点都没有作用,好来改变一下她的心境,她也搅不清她为什么这般情绪化,这么在意一个住处了。她就觉得心里酸溜溜的不是滋味:这不知是多少女人住过的房子!它豪华气派,像崔文可一样。她尤其不喜欢卧室那张大床,它大得离谱,豪华得令人啧舌,她看着它,想到她要和崔文可等等人睡在同一张床上,心里就如同吃了一个怪味豆,偏又卡在喉咙里,上不去下不来的,奇奇怪怪地难受。可这种透着股怪味的酸劲儿偏又不能表现出来,甚至连迁怒一下的对象都没有,这就让她觉得十分不痛快。
第一天晚上,当她知道她不能“回家”了,以后也要和他住在这里时,便赖在卫生间里洗澡。她整整洗了一个小时,直到估计他睡着了,才裹着睡袍出来了。她站在床边看着那个熟睡的人,发现他睡着了比醒着的时候好看,安稳,松弛,自然,没有了白天的棱角,多了一种温暖的柔软感。她在床边蹲下来,伸手轻轻抚摸他浓密的头发,他的头发黑硬黑硬的,摸在手里,有一种奇怪的质感。她蹲在那儿,盯着他整天用来嘲弄她的嘴唇,原来它安静的时候这么性感,她真想趴上去亲一下!一只手放在被子外面,伸在另一只枕头上,好像在等着搂她入眠。她把自己的手放进他的手里,他的手真大,她的四只手指放在他的掌心里,显得那么纤细。手臂的血管鼓鼓的,整个臂膀都露在被子外面,冬天也不怕冷,从来不肯穿睡衣睡觉,但手和脚永远是热乎乎的,永远就放肆地伸得舒舒服服的。她看着他酣睡的样子,恍惚觉得他像一个孩子,安然无防,一点都不像一个强势霸道、叱咤商海的商人。她低头轻轻亲了亲他的手指,拉过被子帮他盖好了,站起身,不觉幽幽地叹了口气。
她不想上床,她觉得它是这所房子里她最讨厌的东西,尽管,床上睡着她喜欢的他。
她转头环视房间,好富丽豪华的气势,酒柜,男女衣柜,鞋柜,领带柜……分门别类的柜子低调地诉说着主人的层次。白天换衣服的时候,她看到他的衣柜下方还有一个保险柜。是,这才是他的家,一个酒店管理者精致而奢华的居所。她看着床上的人,欧式壁灯温暖的光照在雕花的床头,把那豪华的大床笼罩出一片浪漫暧昧的情调。她感到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