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龙族:重生成为路明绯 > 第二十三章 群龙的盛宴(2)(3/6)
转过头去,识趣地一言不发。

    呵呵,看他们吃瘪的样子就是愉快,怪不得所有人都喜欢《斗破苍穹》的男主,带入自己后实在是太爽了!路明绯心里美滋滋的。

    “既然有人买,那就说明艺术价值还是有的,只不过我们不能理解。”理查德说。

    昂热校长的声音再次传来,“呵呵,年轻人你还是想多了,你们真的以为这些人是热爱艺术吗?大部分人根本一窍不通,只不过是为了证明自己懂艺术,或者在家里摆上那么一两件,客人来的时候作为炫耀的资本。”

    “这些艺术品和古董每过一段时间就会重新出现在拍卖行,被收藏家转手。每一次的价格都比上一次更高,似乎过了一道手增加了它的价值一样那些收藏家为什么花上几百万都不亏?就是因为总是有人愿意买下他们手中的藏品。这是圈子内众所周知的潜规则了。”

    “你看我就说,纯属无聊,钱太多闲的——瞧瞧,那么几个格子,再怎么有艺术感这都炒到50万了?实属离谱啊!”看着这帮人人傻钱多的样子,路明绯只感觉吵闹,他们加起来也就400万,后面如果超出了,还要校董会打钱。

    昂热校长又开口了,这次路明绯通过耳机中的杂音锁定了他的位置,应该是左侧第三个包厢,刚刚有人报价,她在耳机和现场都听见了。不过由于角度的问题,他们所在的位置很难看清包厢内的情景,因此也没能找到校长。

    “你们还记得传说中龙的最大癖好是什么吗?”他笑着说。

    “抢公主?我听说在古代,人们要给龙献祭很多很多小美人,混血种也都是这么来的。”路明绯想都不想就说。这相当有依据啊,中国人给河神娶媳妇的操作从原始社会就开始了,持续了几千年,一直到了解放才被完全废除。

    “躺在金币上睡觉?”理查德显然是看过《霍比特人》的。

    “呵呵,这些传言都是有依据的——不,明绯,今天我们不讨论小美人,虽然那是真的。我想说的是,龙喜欢贵金属和宝石。龙族是研发出炼金术的种族,而炼金是工艺学的极致。龙类往往痴迷于艺术品,譬如匈奴王阿提拉把自己封闭在金银铁三个棺材中下葬,每个棺材都精雕细琢,上面镶嵌各种宝石。”

    “而混血种很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