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我的探墓笔记:1949 > 第722章 火光冲天(1/3)
    大家都觉得人在野生动物面前很脆弱,我们没有锋利的牙齿,没有锋利的爪子,我们跑不过它们。

    但是我要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其实和野生动物比起来,我们是非常变态的杀手。

    我们有无与伦比的耐力,我们虽然没有瞬间的速度,但是我们有绝对的耐力。尤其是在捕猎的时候,我们能累死自然界里所有的猎物。

    别看它们在瞬间跑得很快,最多就是几分钟的速度,一直跑的话,他们就要累死了。

    就算是狼,也跑不过我们两条腿的人。更别说那些豹子和老虎之类的猫科动物了,它们更不能跑。

    我们人类的体重在一二百斤之间,但是我们手里有了刀子,就能猎杀比我们大很多的动物,就算是花豹我们都能轻易猎杀。

    就算是没有刀子,一个壮汉也是有机会猎杀花豹的,人类最厉害的招数就是锁喉。用胳膊勒住花豹的脖子之后不放,一直到它窒息为止。

    所以,人类千万不要小瞧自己,比如遇到一只恶狗,千万别怂,可以抠它眼珠子,也可以锁喉。千万不要试图用脚蹬踹,那样它只会越咬越紧。

    只要用胳膊锁住它的脖子,它就必死无疑了。接下来你就只管用力勒,有多大力量就用多大力量,用不了多久,它就窒息而亡了。

    要是手里有刀子就更不用怕了,敢过来,一刀就能结束战斗。

    在这个世上,已经没有动物把人当做食物了。把人当食物的动物早就被人杀光了。人类是这个世界上最顶级的捕食者,其它的物种在人类面前都是不够看的。

    要不是猴哥在,我肯定不能这么肆无忌惮的睡觉,我会给自己挖个坑,上面用树枝盖上,我在坑里睡。

    猴哥在我就不用怕了,这一觉直接睡偷了。

    这一觉美美地睡了一整晚,醒来之后,我点了一堆火,把所有的猪肉都烤熟了,烤干了,这样更有利于保存。

    吃饱了之后,我们继续上路。

    沿着小溪一直往上游走,我知道,只要这么走,就是一直在往高处走。

    我只需要走到一座小山的山顶,找到一个善于观察的地方,比如一块凸起的大石头上,我就能找到自己的位置。

    通常在一座山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