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队长叹口气,“有什么话,进屋再说吧!”
原来楚歆的爸爸当兵前竟然是红旗大队的人。但是却不是这里的人,而是从外面流浪过来的。
当时走到红旗大队,饥寒交迫下晕倒在村口。被同是的孤儿李秀兰捡回家,给他吃了半个红薯馍馍。
后来他就留在队里,认李秀兰做了姐姐,从此两人相依为命,成为一家人。
爸爸去参军后,每年都会给李秀兰寄钱,这个习惯一直保持到楚歆家里出事。
后来,王有志也去参军,并且娶了李秀兰。
李秀兰随军跟着他在部队,一直和楚歆一家生活在一起。
直至王有志因伤退伍,转业回老家,爸爸调任津市,就再也没见过了,一直靠书信联系。
楚歆终于知晓原主爸爸安排她来这里的原因,这哪是下乡,这明明是回家。
这里有人于危难时救了楚父,给他一口饭,给他一个家。
在楚家被迫害无人援手时,他知道这里有人愿意接受自己的女儿,这个在外人眼里的拖油瓶,同样会给女儿一个家。
这份恩情,如同一座巍峨的山峰,沉沉压在心间。
楚歆代替原主承受这份恩情,让她感同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