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杀过去。
已经十四座城池了。
足足七天。
他们速度太快了,而这个时候,终于他们抵达了目标,越国国都。
越国国都一点不比大乾国都逊色,城墙高耸,气势恢宏。
城门楼巍峨壮观,城中建筑鳞次栉比,街道宽敞而繁华。
此时。
国都之外,十万大军已经准备好了,列阵整齐,军旗飘扬,士兵们个个精神抖擞,盔甲闪亮。
“你是谁?竟敢冒充太子殿下!”主将怒喝道。
宋晨飞笑道:“都打到了这里,才明白,可惜的是已经晚了。”
“杀了你,一点也不晚。”
主将怒喝一声,“杀!”
十万大军立刻如潮水般冲上去。
多次战斗,宋晨飞的队伍早就熟练了战术,不用宋晨飞命令,身后左右之人迅速分为两排,一前一后,举起燧发枪,交替射击。
射完,立刻后退,动作娴熟地填装火药与铅丸。
后一排上前举起燧发枪进行射击。
两排交替射击,保证不断射击,一颗颗铅丸子弹,呼啸而出。
砰!砰!砰!
枪声不断响起。
肉眼看不见的子弹,如同死神的镰刀,不断收割人命。
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磅礴,冲上来的人,成片倒下。
来多少,死多少。
不断有人倒下,哪怕再英勇,也无济于事。
一个士兵刚冲上前,就被铅丸击中,惨叫着倒下。
另一个将领试图组织冲锋,却也瞬间被击毙。
后续的士兵虽然害怕,但在军令下,只能硬着头皮继续冲,结果纷纷丧命。
有人想要逃跑,却被后面的督战队斩杀。
战场一片混乱,而宋晨飞的队伍却有条不紊地射击着。
这一幕,令宋晨飞不禁想到了第一次鸦片战争。
当年英国不过派遣区区四千人,就把偌大的大清王朝打得毫无还手之力,惨不忍睹,这就是热武器与冷兵器之间的巨大差距。
尽管他们只有两千人,可是人手一杆燧发枪,又携带了充足的弹药,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