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我过气爱豆,和天后恋爱很合理吧 > 第11章 作者已死(3/4)
较简单了,林储言又加了制作人郑海的微信,双方一拍即合便准备签订合同,不过林储言也提出了两个要求。

    一是《类似爱情》必须作为阮星语新专辑的主打歌发行,这一点也算是给系统任务再上一层保险。

    二是拒绝一次性买断,选择通过版税收入的方式进行分成。

    郑海那边很爽快地全都答应了。

    《类似爱情》作为主打歌也不是不可以,至于版权能买断当然更好,但能被阮星语收走的歌曲,大部分也都是选的版权分成模式。林储言提的俩要求都很好配合。

    很快,爱乐网那边就发来了短信提醒。

    【您有一份签约合同待确认……】

    林储言登录爱乐网,点开。

    【歌曲版权许可协议……】

    【本合同为电子合同,版权保护平台:爱乐网……】

    【是否确认?】

    点击确认。

    林储言和天星娱乐签的是10年的合同。《类似爱情》的10年使用权一共是50万,10年后版权自动收回,不过阮星语有歌曲的优先使用权,只要天星买得起,阮星语也没塌房,天星就有权优先和他续签。

    至于歌曲的分成则比林储言想象中要复杂很多。

    一般来说词曲创作者、歌手、唱片公司、音乐发行商、版权代理商,都要拿走各自的一部分,实际操作中甚至会涉及到更多利益分配者。好在林储言一个人包办了作词作曲编曲,能拿到的分成比例也挺高了。

    最终定下的是商演部分林储言和天星娱乐二八分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收益则是四六分。

    林储言对此表示很满意。

    至于郑海邀请他过去指导录音的事情则被他再次婉拒了。

    倒是他们提出的“配合阮星语新专辑的宣传”这块可以研究一下。

    阮星语的新专辑其实一直都在做预热,每次录制好新歌都会把消息放出去,不断抬高期待,这次也不例外。

    天星的想法是要把主打歌的美学概念打出去,同时把他这个新人词曲家作为噱头营销一波。

    林储言打算开个林默小号好好配合一下。

    天星那边很贴心地帮他走了个后门,新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