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陆天明跟乡亲们做了个约定。

    “再有人来找你们要钱,你们及时给,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我要不到,自有人来要,逃不掉的。做为交易,以后替你们写信,我只收一文钱。”

    这是陆天明的原话。

    后来,便成了规矩。

    于勇放的不是高利贷,不像驴打滚那样让人绝望。

    他收的利息,甚至比钱庄还低,图个薄利多销。

    所以,乡民们大多不会为难陆天明。

    久而久之,替于勇催债的人越来越少。

    同时,仇视陆天明的人却越来越多。

    你一个人把钱要了,劳资们当真做那地痞无赖?

    于勇不养废物,哪怕是巡检司的巡卒。

    袍泽就只是袍泽,勾扯到利益,对不起,干多少事,拿多少钱,干不了事,滚蛋。

    好在矛盾虽然大,但丢了差事的地痞们,大多不会在明面上欺负一个瘸子。

    要搞事,多是阴着来。

    推着车在小镇西面逛了一圈,陆天明又回到了黄土巷。

    昨晚张平死在这里,血迹干得像一滩黑狗血。

    冲着血迹啐了一口,陆天明推车越过,敲响王婶家的大门。

    “王婶,我要半头猪。”

    王婶眼睛瞪得老大:“离年关还远,你买这么多做什么?”

    “下个月我爹祭日,他爱吃腊肉。正好今年攒了点钱,提前做,给他多稍点,把这十五年欠的还上。”

    王婶抹了抹眼睛:“天明,你爹在天有灵,一定会保佑你。”

    从王婶家出来,陆天明把猪肉放在小车上,一瘸一拐往家推。

    买猪肉把从女人身上剐来的碎银全花了。

    陆天明不心疼,不义之财,从哪来,回哪去。

    他只收一点利息和辛苦费。

    接下来几天,半头猪的一半,放在架子上熏烟火。

    另外一半,疏忽大意,臭了。

    这天,陆天明正在院里盯着猪肉发愁。

    嘭——!

    院门突然被一脚踹开。

    进来十几个别刀汉子,都是巡检司的巡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