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枫沉默。

    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如果不是齐百春在场。

    那三十来号车马部的小吏。

    死了也就死了。

    就如同现在的周世豪。

    区区九品,杀了也就杀了。

    不是因为车马部有多厉害。

    仅仅是因为对方做得太过分。

    过分到连账本的主人都找不到借口。

    “秀才。”

    “嗯?”

    “你信得过我吗?”

    “信不过。”

    “”

    北枫噎住。

    一时不知该怎么接话。

    想了想,他继续道:“齐百春之于我,就像刘大宝之于你。”

    陆天明冰冷的脸上出现一丝柔和。

    他愿意听。

    北枫继续道:“五年前的起义军,不是朝廷镇压的,是我亲手解散的。”

    闻言,陆天明眼中闪过一丝诧异。

    起义军,竟然是统领之一的北枫解散的?

    “那年我跟随朋友起兵造反,一路攻城掠地,三个月不到,大楚整个南部几近失守。

    年少轻狂,意气风发,当时我二十一岁,所有少年有成的词汇,你都可以在我身上找到。

    然而,就在我和朋友幻想亲手书写新历史时,齐百春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我的大帐。

    他说要么杀了他,要么跟他去喝酒,我用枪刺他,他没躲,硬挺了我一枪。”

    北枫指着自己右手大臂:“一枪贯穿,连骨头带肉,他本来用的硬剑,自那之后,便只能用杀伤力极小的软剑,因为轻,拿得动。

    然后,我就跟他喝酒去了,喝酒的地方是他选的,在我们攻陷的边缘地带的一座县城,他说是他的家乡。

    期间,他没给我讲什么大道理,喝酒聊家常,像朋友一样。

    聊到尽兴时,有个瘦得只剩皮包骨的男人,领着一个小女孩进来。

    不是来乞讨,直接进了后厨,接着,男人自己走了,留下了小女孩。

    我大言不惭,指着男人的背影,说以后拿下整个江山,绝对让人人都吃饱饭。

    就在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