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一子当没听见,自斟自酌。

    卫东生挠着光头尴尬得不知如何是好。

    陆天明也没有继续解释。

    放下酒壶后,拿起酒盅,动作跟青一子一样迅速。

    “再不喝就没了,最后一壶。”青一子终是没忍住。

    卫东生一愣。

    急忙够头看向酒壶。

    好嘛,两斤酒,直接被陆天明带走一半。

    “靠,你们两个阴险小人!”

    最后。

    三个人都喝得意犹未尽。

    不过,酒之所以好喝。

    讲究的就是一个刚刚好。

    刚刚好,其实就是不足的意思。

    天下万物,不管是什么东西。

    多了,人就不知道珍惜。

    实际上,西长城下的瓮头春,并没有比顺风客栈的女儿红好喝多少。

    陆天明大可带着他们回十里镇喝个痛快。

    可那样的话,女儿红就只是女儿红。

    到时候并肩作战的三人,可能自十里镇一别,今生再无见面的机会。

    但现在,有了没有喝足的瓮头春,酒就不是酒,是挂念。

    陆天明不是一个情感泛滥的人,相反比较稀缺。

    也正因为稀缺,所以他重情义。

    分道扬镳时管北枫借的银子,其实也是这个意思。

    不善于表达情感的人。

    终归是要找些东西来替代。

    回到十里镇,已是深夜。

    卫东生和青一子都没有过夜的打算。

    卫东生准备一路向东,去京城交差。

    青一子则向东后往南,回他的青松山。

    “天明,这把扇子是徐淮安留下的,可以养字,我是粗人,拿着不伦不类,你用正合适。”

    卫东生把折扇递到陆天明手中。

    陆天明没有客套,接过扇子奇道:“养字?”

    “是的,随便写两个字上去,假以时日,根据不同的字、以及主人不同的性格,字会变成兵器。”卫东生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