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人啊。”楚欢隽一边说着,乌溜溜的眼珠也跟着滴溜溜转悠。
楚欢隽向来鬼点子多,才思索片刻就一下有了主意,抓起宋知守就往医馆门外风风火火地走了。
程天水看着楚欢隽离去的背影,欣慰地摸了摸下巴上长长的银白胡须,感叹道:“我这个大侄子,真是越长越一表人才了。”
桃杳跟在旁边也看着楚欢隽的背影——他今日还是和往常一样,穿一件蓝不蓝绿不绿的骚包衣裳,走路的时候那一身衣绸缎带便随风摇摆飘荡。他浑身上下都特意用熏香熏过,走到哪里,哪里都是一阵香喷喷的。他整个人就活像一只花孔雀,走到哪里都很招摇扎眼。
桃杳将程天水口中的“一表人才”一词与眼前那只招摇过市的花孔雀联系在一起,不禁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程天水不解地将远望的目光移回到一旁的桃杳身上,不明白她在笑什么。
桃杳感受到程天水疑惑的目光,连忙抬手捂住自己大笑咧开的嘴,心虚地朝程天水眨巴眨巴眼。
程天水将桃杳浑身上下打量了一遍,忽然觉得这姑娘怎么好像比起先前第一次见要顺眼多了?
皮肤更光滑红润了,头发也被护理得有光泽,身段也不像先前那样像饿了十几年没吃饱过饭的难民,长了一些肉,更匀称了一些。
之前第一次见的桃杳倒也是美的,不过却是一种带着“病气”的美,弱柳扶风气若游丝,叫人忍不住带着怜惜的心情去看待她。
可是如今的桃杳看着健康有气色,力气大得能够独自背着一个受了伤的男子徒步好几里路——她现在看起来更勇敢、更强大,叫人不能再用先前那般怜悯同情的心情去看待她,而是隐约觉得这个女子有不可小觑的实力。
她可能很危险,要提防着她。可是她也很善良,是个很可靠的人。
桃杳被程天水上下打量的目光看得浑身不自在,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又伸手在程天水的眼前晃了一晃,问道:“程大夫,我的脸上是有什么脏东西吗?”
程天水这才将自己不礼貌的视线收回,又转头去看楚欢隽离去方向的那一片空旷,问出了一句完全出乎桃杳意料的话来。
“时姑娘,你觉得我侄儿如何?配给你,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