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下,我们愿闻其详。”他们都如此回答。
道格将枝头丢在一边,缓缓道来:“我们的这片土地非常奇怪,一方面,我们自己认为是弗兰格亚人,这个名字意为‘草地上的一角’。另一方面,我们的文化深受古代帝国影响,创造这个国家的头领——先王的认同,却认为自己是帝国人。
“那个时候,佩尼萝都还不是王国的首都,别看它现在是王国的明珠,在以前只是交易珍珠的贸易小镇而已。当时的王都在苏比戈,古珀利尼士语叫弗伊吕斯,如今落得个第三城市的地位。
“无论怎么讲,鲁伯特当时并不打算只是国王,身为帝国皇族的他,觊觎皇帝宝座许久,为此不惜发动两次内战,最后得到皇冠,帝国却解体了。”
莫林的思维尚算敏捷,他一眼就看出来先王的意图,“莫非弗兰格亚王国只是他为了称帝的梯子?”
“没错,弗兰格亚原本是公国,是帝国的戍边领,第二帝国的贵族领最高都只能位列于公国。”道格拿起下一根树枝,往更远处丢去。“弗兰格亚这个词语的渊源就更早了,但这并不是我们要说的点,重要的是祖先们对王国的态度。”
普利特让大家都停下:“拉特利耶,你看看那边。”
大家瞪着看到这个满脸糟乱头发,披风和骠骑夹克沾血穿洞的人,他倒是还挺乐呵,都不知道是不是在战场上吓傻了。
“亨利,你这是?”拉特利耶和道格同声地问。
他反应相当激烈:“啊哈哈哈哈,我告诉你一个消息,史聿官大人,嘿,这场战役,属于是把帝国的脸给丢尽了。”
“你没事吧。”拉特利耶上前搀扶,“娜莎知道你在这吗?”
亨利可气地说:“她要是看得到我在这岂不要笑死,哪敢回去看妹妹。”
说着说着他就瘫在草毯上,叹气地看向一片诙谐的蓝色,浮云在他眼中就像不断作响的雾霾,枪炮声在耳根久久不能挥散。
普利特这时见没人说话,才想说:“冒昧地问一下,你说的帝国是铎卢洛斯还是?”
亨利干脆把外衣都脱掉,太阳都照在他脸上出热油了,“还能是哪个帝国,可以称自己的皇帝为国王?乍眼一看,就是你们生活在此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