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礼这才罢休。
随着他大开大合的坐下,兜里的东西啪的一声掉在地上。
白胭刚好看了过去,眼睛微微瞪大,封面上的兔女郎身穿清凉,姿势撩人。
竟然风靡全球的色/情杂志,《pyboy》(花花公子)。
白胭再看向陆寄礼的表情就很不一样了。
陆寄礼啪的一下把书捡起来,甩到孟鹤川身上,“阿胭妹妹你别误会,这书不是我要买的,是你们孟总工托我找的!”
孟鹤川脸色也不好看,冷眸扫过掉在自己身上的书籍,拿也不是,不拿也不是。
更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因为书确确实实是他让陆寄礼找人买的。
“我……”他白净的脸皮冷不经抽了一下,“之前没有遇上你,所以我才托人去买了这本书。”
这是什么虎狼之辞,因为没有遇上自己,所以才要买那本色/情杂志?
白胭不自觉往后挪了一下凳子。
“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
孟鹤川也反应过来,神情难堪,“我之前听人说过,想快速学习英文,这本杂志最容易入门……方才我们去拿书,才知道这书好像不太对……”
八十年代民风才刚刚放开,城里的男女朋友能做的无非就是一起压压马路,看看电影,跳个交谊舞什么的。
多数人都是结婚后才能光明正大地在街上挽下手。
哪怕是写份情书,字里行间里也是相敬如宾地谈谈工作,彼此的称呼都限于名字,后面还得加个同志……
孟鹤川与陆寄礼拿到杂志后也被封面的清凉女郎给震惊了。
饶是像陆寄礼有一堆的莺莺燕燕好妹妹,也不敢轻易翻看书里的内容。
但这本书既不能随便丢在路边,弄来也不容易。
再加上孟鹤川也想搞清楚这本书到底有没有用,所以只能把书给带回来先。
白胭算是明白过来,孟鹤川之前想自学英文,不知听了谁的瞎主意,让他找门路去买《花花公子》回来看。
凑巧老板娘拎着烧好的碳想过来加加火,白胭眼疾手快的将书拿了起来,又靠近孟鹤川,利用两个人的身体把书给藏在了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