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回到父母小时候,我只想苟到出生 > 第53章 初一初二(3/4)
间里面法学相关书籍都是千禧年后出版的,明显不适用,自己只能先留着以后总会用到的。

    萧晴在废品站找到了一本残缺的法律书,里面的内容残缺不全,因为萧晴主要是想帮忙无数个例如春花一样遭遇的妇女,所以她想主攻婚姻法。

    国家1950年,《婚姻法》正式实施,成为新中国第一部法律,明确宣布实行婚姻自由、废除包办强迫婚姻、禁止童养媳、实行一夫一妻制,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可是萧晴来了留李大队这么久,没有一个人知道有这个律法,最多知道国家实行一夫一妻制,禁止童养媳,但是其他的人们要么不知道,要么就觉得自己家的孩子,自己就是有权利决定她的婚姻,根本没有意识到触犯律法。

    萧晴想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法律是神圣的,如同一把高悬的利剑,任何人如果触碰法律会受到处罚,严重的可能要去坐牢,更甚者会被判处死刑,让大家心存敬畏之心,这样就能少一些如春花这样的人了。

    就在初二萧晴吃完饭,到街上溜达的时候,看到一个穿的破破烂烂的女人,堪称当代“犀利姐”,衣服都露出肉了,感觉像是穿着一个渔网。大冬天在街上游逛,后面好多小孩在嘻嘻哈哈的喊:“疯子来了。”还偷偷用石头丢她,把鞭炮丢到她身上。

    萧晴问了菊花婶子,才知道这个可怜的女人叫小青,年轻时候也是留李大队的一枝花,嫁到了隔壁公社,只是所嫁非人。

    小青很早就没有了母亲,家里就父亲和大姐,一家三口人生活,因为没有儿子顶门立户,父亲郁郁不得志,天天酗酒。

    后来姐姐是又当爹又当妈的把妹妹带大了,姐姐年岁大了找了同村的小伙子,这样离的近还能方便照顾父亲和妹妹。

    后来妹妹也到了岁数,尽管妹妹出落得亭亭玉立,但是好多人家嫌弃她没有母亲,父亲还只知道酗酒,所以没有人上门提亲。

    后来隔壁公社有人来提亲,小伙子家里父母兄弟姐妹都挺多的,所以穷的不好说亲,媒人再三强调对方除了穷各方面都很好。

    酗酒的老父亲也没有自己去打听一下,就应下这门婚事,姐姐知道的时候父亲已经答应了,礼都过了,姐姐偷偷打听了一下,也没有打听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