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明非八届,大路鸣泽九届,按理说怎么都不该是跟两人说得上话的主。但在路明非像只小仓鼠一样入学的第一年,当时还是博士在读的芬格尔接了校长的御令,来下凡照顾路明非这个数十年难得一见的s级新生。两人臭……不,是秉性相投,很快如胶似漆,从诗词歌赋聊到人生理想,从人生理想聊到银鳕鱼卷,从银鳕鱼卷聊到学院里哪个女生身材最辣……总之,一直到一年后路鸣泽也入了学,芬格尔的博士论文也终于通过,他们方才依依不舍地挥手作别。只不过,线虽断了,情却断不了,时至今日,芬格尔依然是路明非与路鸣泽的两人宿舍里最常窜头的人,学院里哪个食堂出了新菜品,哪个教授头发又秃了一截,这三人小桌一定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是芬格尔教授。”芬格尔得意地摇了摇手指,“我已经通过了校长的考核,明年我就是正式的授课老师了,你的《龙族血统论》由我来上。”
“可是我记得,当年您的《龙族血统论》还挂过科……”
“咳咳,不重要,不重要。陈年旧事,陈年旧事。”芬格尔咳嗽两声,自然地落了座。他抓起餐桌前的提拉米苏,一口就塞进去两个,他边咀嚼边含糊不清地说,“诺玛那小妮子说的?我就知道她没少说我坏话,就毕业论文卡了一些日子,能被她数落一辈子。”
“对了,诺玛师姐怎么没来?”路鸣泽四处瞅了瞅,的确不见诺玛的身影。诺玛师姐是芬格尔的正牌女友,传说两人在入学第一天就王八天鹅看对了眼,一直到现在双双成为了卡塞尔学院的客座教授,也算得上是一门佳话。芬格尔平日里跟他们待在一块时总是一副“你能奈我何”的败狗模样,只有在诺玛师姐在的时候才会“油光满面”,“装腔拿势”,路明非曾经对他有过一个精准的评价,叫作“只知道在情人面前表演的小公狗”。
“她在准备这一次的补考试卷。”芬格尔“额”地咽了整个提拉米苏,赶紧拿起手边的葡萄酒哐哐下肚,他拍了拍胸口,良久,才说道,“对了,你家明非怎么没来?”
“巧了,他说他要挑灯夜战,准备接下来的补考。他上学期挂了一科,《龙与言灵术》,正是诺玛师姐教的那门课。”
“准!”芬格尔一听,喜上眉梢,他立即从身后的背包里掏出一台笔记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