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的一举一动,知道这是一个识相的人,也就转身保持军姿,继续站起了岗。
徐江看着这乌泱泱的人群,连连呼了几口气,带着些许气势,冲着众人说道:“走啦,走啦。城主已经答应咱们的要求了,赶紧回南城去领属于自己的土地吧。”
冬风一阵接一阵吹过,卷起的风声依旧败倒在了上万人的吆喝声中。“走了,走了,分地去喽”“走就走,可你倒是别挤呀。”“看着点,你会不会走路啊。”
什么叫人多嘴杂?此时就是,说着说着就有两人吵了起来。
“这位白脸仁兄,你先别挤,等前面的人动起来,你再动也不迟。”
这说话的人穿着一身粗衣,右手紧紧抱着的东西只是一本书,此时口中正剧烈的喘息着,却依旧开口冲着后面的邋遢男子大喊了一声。
而被大声呵斥的那位邋遢男子正神色凝重地低头察看着其他人脚,脸上的模样要多认真就有多认真,这是有爱他人脚的癖好!
“踏马的真是该死,已经过了三月,这脚上的伤如今竟然还没好,那无良奸医张温这次看来是没给老子好好开药了”在粗衣书生说话前,邋遢男子就已经触景生情地口吐芬芳了一句。
“呵,等到老子再遇见他,看老子的拳头认不认他这道上“神医”,竟然害得老子现在连走几步路,都得小心翼翼的,唉,也怪那……”正想说点什么的邋遢男子眼睛轱辘一转,转而说道:“逐鹿城不愧是方圆千里的大城,这里的人嗯……有脾气。”夸赞一番所谓逐鹿城里的人后这邋遢男子还不忘给自己戴个高帽子:“和老子是一条路子的。”
这邋遢男子就是那一身白衣的李白衣,而李白衣和方文魁的矛盾也就是这次的萍水相逢所带来的。
说萍水相逢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在此之前二人谁也不认识谁,若非得扯上一些关系那可能就是:同在一个逐鹿城吧!
李白衣是逐鹿城外人士,不久前因在乡镇已经沦落到了难以存活的地步,至于为何至此,只因地无半亩四个字,生于乡野,若是没有地,那又能靠什么存活呢。
因此当李白衣逐渐到了年纪以后,听闻同乡人讲比自己家乡还大的城池也是存在地,而且在那里人不仅能活下来,还能活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