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科幻小说 > 快穿万人迷:男人都爱伺候我 > 第64章 勾引男朋友的室友(64)(3/4)
    坐上车的时候,林窈抱着花低头闻了闻,很香!

    带着凌晨露珠那般水嫩清新的香!

    目光一凝,林窈轻轻挑眉,花束中间一条项链盘旋在其中。

    要是不仔细看,她差点没注意到。

    坠子是一个小葫芦。

    精致又可爱!

    顾怀瑾见她发现了,他抿了抿唇解释道:“在我老家,葫芦的寓意最好,几乎什么好的词都可以套上去,福禄双全,健康长寿,爱情纯洁,招财纳福,等等等等。”

    “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样的首饰,因此我就选了这个。”

    他看着她的脸色,轻声开口:“窈窈,你可还喜欢?”

    林窈手指挑起项链,灯光下,链子泛着金色的光泽,小葫芦则是非常清透的碧绿色。

    像是一汪清泉,看着就很漂亮!

    虽然没看到包装盒,但是凭林窈的眼力,她一眼就看出了这条项链的价值。

    这段时间的相处,林窈或多或少知道顾怀瑾的家境一般。

    大概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似乎做过很多兼职,知道什么时候买的菜便宜又新鲜,知道哪些店虽然看似是品牌连锁,其实用料真假掺杂。

    生活常识上,他也是几个人当中最有经验的。

    现在林窈的生活起居,几乎都是他一手包办。

    她吃的鸡蛋总是又香,蛋黄又大。

    吃的草莓虽然个头不大,可是却有小时候的味道,甜甜的,奶香味十足。

    喝的西红柿蛋汤,酸甜可口,特别开胃。

    就连她穿的拖鞋,底子都好像是那种老手艺的千层底,又软又养脚。

    看清他眼底的小心翼翼,林窈眼眸一弯,两个小梨涡一下子就随着主人的好心情一起跑了出来。

    “很好看,我很喜欢。”

    见她是真的喜欢,顾怀瑾默默松了一口气。

    他不像江渊和于星野,从小见惯了好东西,这条项链,不是他临时起意买的。

    事实上,在对窈窈动心的时候,他就开始在做功课了。

    如果他有钱,那么为她一掷千金也就是银行卡数字变动的事情,但是他没有钱。

    可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