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无动于衷,就连江渊,哪怕忙到再晚,也会锻炼一小时再回去。
林窈眼睛发亮,眼神充满赞同的时候,爪子已经毫不犹豫覆了上去。
只是因为顾怀瑾穿的是黑色的,所以她伸出去的手指无意中就按住了某个不大,但是很明显的点。
林窈眼眸唰的一抬。
她不是故意的。
但既然接触到了,于是她毫无心理负担地开始动了起来。
男人隐忍的闷哼声响起的时候,林窈才大发慈悲地放过了估计已经被揪的通红的某个地方。
当然,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何况,这本就是林窈唯二的死穴。
于是,当顾怀瑾用那双好看的过分的手,捻弄着桃子尖尖的时候,林窈只能丢盔弃甲,任人施为。
而且,擅长学习的男人,不仅只是对那处爱不释手。
那双手,不仅长得好看,手指还比普通人长了一截。
尤其是中指!
俯身亲啄林窈小嘴的男人,声音嘶哑,色气满满。
“我知道窈窈最喜欢看我的手了,第一次吃饭就发现了。”
“那时候,你眼中甚至还看不到我的人,但是当我拿酒的时候,你的视线会下意识看过来,不明显,可是对我来说,无异于是天降横财。”
“那时候我就在想,幸好,幸好我长了一双这样的手,起码,我还能在你心里留下一点影子。”
他声音低低的,轻声诉说着他过去的心理历程。
“可是窈窈你太耀眼了,你身边更是围了不止一个优秀的男人。”
“还记得第一次在ktv唱歌吗?我看到了江渊抓住了你的手不放,他的手有我好看吗?”
林窈鼻息急促,破碎的呜咽随着什么不停在往外溢出。
她眼睛水蒙蒙的,白皙的脖颈处都是一层薄汗。
顾怀瑾含住她的耳垂咬了一口,他脸色看似平静,可是急促滚动的喉结和林窈一样难耐。
修长的脖子上,粗壮的青筋张牙舞爪,男人却仿佛察觉不到一般,只轻言细语地说话。
只是话中的含义,哪怕林窈心神俱震,也忍不住红了脸。
顾怀瑾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