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文小说网 > 其他类型 > 电竞:我法王,配野王很合理吧? > 第111章 最、最喜欢你了(3/4)
   随后贱兮兮地冲他挤了挤眉,“别担心,我这里有撒娇100连的话术,你随便用,别跟我客气。”

    池昼点开石星宇发过来密密麻麻的小作文,只看了一眼,就耳根通红,猛地把手机扣在了桌上。

    【听白哥的动静,应该是懂什么是撒娇八连了,哈哈哈哈。】

    半晌,池昼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话。

    “换一个惩罚吧。”

    【不行!我不允许!】

    【换不了一点!白哥不许耍赖!】

    姜可也笑嘻嘻的逗他,“不会吧不会吧,不会有人玩不起了吧,要愿赌服输哟粥粥。”

    池昼无奈的扶额,再次瞥了一眼那不堪入目的话术,认命的闭了闭眼睛,轻叹口气。

    努力在里面挑了几个还算能说得出口的,低沉着嗓音,艰难的开口道。

    “好,好不好嘛,可可姐姐。”

    啊啊啊啊啊啊,好,必须好!

    听着池昼不自在的声音,姜可脸上是根本停不下来的姨母笑。

    说出了第一句后,池昼干脆自暴自弃的闭了闭眼睛,快速的念着台词,希望这一趴能快点过去。

    “拜托拜托。”

    “行不行嘛。”

    “我不管嘛。”

    “求求你了。”

    “讨厌。”

    看着最后两句,池昼本就发红的耳根更红了,他故作随意道。

    “可可姐姐好厉害。”

    “最、最喜欢你了。”

    比起前面的随意,他此刻的语气中隐约带上了一些诚挚。

    【啊啊啊啊啊!这是表白吧!我不管,在一起!必须给我在一起啊!】

    【信女愿意用身上十斤的肥肉换白猫cp在一起啊!】

    【啊啊啊啊,这种到底都是谁在谈啊!就不能分一个给我吗!】

    【刚刚谁录音了发我一份啊!死手都忘记录了!】

    姜可嘴角疯狂上扬,点了点停止录音。

    她录了,但是发是不可能发的,众乐乐不如独乐乐!

    姜可死死咬住自己的下唇,才勉强克制住了自己想要爆鸣的心!

    撒娇的粥粥真的好可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