秒,平整的颈部腔口便犹如喷泉一样喷出鲜红色的血浆,血浆里全是扭曲的蛆虫。
场中,阿和面容冷酷,斩首女鬼之后甩了记炫酷的刀花,在破空声中甩净刀刃上的血迹,随后收刀入鞘,全程潇洒的一逼。
啧啧,刀法不错啊……
就是枪法不太行,这一点还有待加强。
看到这一幕,嘴角叼着雪茄的林小鹿眯眼点头,目露一丝欣赏,然后拔出腰间左轮——“砰!”
“噗~!”
鲜红的玫瑰在阿和的心脏位置绽放,染红洁白的西服衬衫。
刚刚杀完一头鬼怪老师的他面容呆滞,在迷茫的转身回望中,看到一位枪口冒烟,嘴角叼着雪茄的少年。
“扑通!”
这位弘道会番长的心腹,自幼学习剑道,且一直在浪速警察署担任黑道卧底的斩人若头,倒在了满地的血泊中。
弥留之际,他看着林小鹿向自己走来,双眼露出茫然。
这个人是谁……自己好像不认识他啊……
是道上的仇家吗……
为什么……这么突然的吗……
走过去,捡走对方的武士刀,然后又舔包拿了对方的手枪和几枚弹夹,林小鹿全程淡定,仿佛只是打死一只大点的苍蝇。
黑道杀手也好,江湖大佬也罢。
这些只能欺负欺负平民,吆五喝六让平民觉得他们如何厉害,如何吊炸天的人,在面对久经战场的职业军人时,其实就是一群土鸡瓦犬,乌合之众。
杀他们跟杀普通人没什么区别。
不夸张的讲,在林小鹿十二岁,端着ak47步枪,和组织里的大人们一起跟刚果共和国的政府军火拼的时候,这些曰本的雅库扎还在想着怎么在交番警察的巡逻搜查下多藏几把手枪,多藏几包海若因。
所以双方根本不在一个段位。差距就好像国际一流的特种部队面对地方黑恶势力一样。
看着捡来的枪和刀,林小鹿露出微笑。
1911a1半自动手枪,还算不错,比新南部那种玩具枪好的多。
刀也很锋利,不是市面上那种杀狗都费劲的工艺品,而是真正为“斩人”而生的杀人器具。
林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