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旺的性格有个很好的点。
那就是做什么事情,在没有确定结果之前,都会保持警惕。
在开了第一枪之后,听到陈大壮激动叫声的同时,他没有放松警惕,直接再次上膛,让里面剩下的那颗子弹进入击发位置。
因此,在猞猁径直冲过来的时候,他也没有慌乱。
依旧是给了一定的提前量,冷静的扣动扳机。
这一次,子弹精准的命中了猞猁的头颅。
陈大壮见猞猁被一枪爆头,赶紧挪开了枪口,如释重负的长舒了一口气。
他刚才也准备开枪了。
他的猎枪里面是自制的霰弹,这个距离是可以打中的,但皮毛的价值也会大打折扣。
“呼……”
陈旺也缓缓吐出了一口浊气,抬起左手摸了摸肩上吉祥的头。
刚才小猴子也被吓得不轻,却始终没有逃走的意思。
对于猎枪的声音,它也已经习惯了,只是每次陈旺开枪的时候,依旧会被吓得哆嗦一下。
“阿旺,你真是说对了,咱们又发财了。”
陈大壮满脸激动的说道。
陈旺笑着点点头,问道:“是直接搬回去再说,还是先处理了?”
“先搬回去吧,这玩意的皮毛太贵重,我怕手艺不精给毁了,让我爸来弄更好,反正也该回去了,这段时间不会臭膛的”
“好,那先放血吧!”
“嗯,那头麂子你来,这个我来。”
很快,两人就给两只猎物放了血,然后一人拿一只,折返回家。
麂子大概有四十斤左右,猞猁要更轻一些,只有三十斤左右的样子。
回去的路上又走了一趟野兔林,再次收获四只野兔。
有了玉米粒作为诱饵,明显捕获的效率更高了。
算上早上的5只,今天野兔收获了整整9只。
吃不完,根本吃不完了。
出了山之后,两人便将猎物都塞进了麻袋,轮流换着扛,这样不会太引人注目。
这段时间,两人打猎的收获,已经引起了村里人的羡慕和关注。
容易红眼病的人,哪个年代都是不缺的。